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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四个注重”增强代表联络工作实效

大丰人大·(2015/11/25 10:39:50)·检察院

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四个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联络方式注重“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使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设立联系人大常委会的专用电话、邮箱,便于及时有效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检察QQ群、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信息化平台,每日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和办案成果,每月定时发送2期检察手机报,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监督渠道注重“宽”。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和该院检察内刊《鹿乡检韵》,为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窗口和途径。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工作,参观办案工作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场所,与检察干警零距离接触,展现良好检察形象。今年以来,先后向人大代表寄送各类检察资料20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10余次,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4次。

意见征求注重“广”。建立了区人大代表联络名册,由分管领导带领部门干警分头走访,面对面向人大代表介绍检察职能,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性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制作并寄送《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函》、《检察调查问卷》等800余份,收集到意见建议20余条,为做好下步检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落实整改注重“实”。召开党组会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出台《关于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整改工作。将落实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逐条督促、日常通报、挂钩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成效。向相关人大代表寄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颜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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