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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审务督察显成效

大丰人大·(2014/9/2 16:08:57)·法院

市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实现了审务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该院通过开展审务督察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文明执法意识、接受监督意识、自我改正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升了审判质效,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强化领导职能。将审务督察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党组书记、院长宋长琴亲自担任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法庭和庭审现场指导督察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云龙兼任审务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次都参加督察活动,监察室作为督察工作的组织部门,具体履行督察职责,保障了审务督察工作的全面展开。

做好“两个结合”。将开展审务督察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讲形式走过场。每周由值班院领导带队、纪检监察室参加开展督察活动,对每次督察情况进行记录和摄像,实现了督察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明确督查范围时间和方式。将督察工作重点放在司法作风上,把重心放在庭审、立案、执行等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出问题的岗位上,督察内容包括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审执纪律、环境卫生、庭审着装、司法礼仪、信访值班等方面,做到时间、人员、地点全覆盖,每周至少督察2次。督察采取现场查看、观看庭审、不定期抽查等方式。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值班领导对每周开展督查的情况及时分析汇总,并在下周一班前会上进行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律实名通报,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

 
【 文章作者:董正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87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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