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全力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主动衔接,及早筹划,对拟定执法检查项目逐项开展自查,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采取扎实措施,全力推动《社会保险法》的深入贯彻实施。
一是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切实改进宣传方式和实效,在加强报社、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结合“百人百企百村(居)”专项行动,选定一百名工作人员挂钩服务一百户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对经宣传动员拒不参保的单位,启动相关强制核定征收程序。
二是严格“五险联动”参保。把企业招录职工情况与参保情况实时共享,企业在办理招用职工备案时即办理开户登记、新增参保等手续,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还必须按相同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为全部职工办理五项社会保险,有效避免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损害职工利益。
三是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对确因特殊困难暂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对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适当降低保险费缴费基数;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将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从2%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