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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好评比”摄影好作品征稿的通知

大丰人大·(2017/9/11 9:23:01)·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人大,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两院”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区各群众团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宣传调研工作意见》和《区人大调研好成果、新闻好稿件、摄影好作品“三好评比”活动实施细则》要求,拟开展“摄影好作品”评选活动,现就2017年度人大“摄影好作品”征稿、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突出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区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展示区镇人大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展示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依法履职、建言献策促发展解民忧的先进形象,宣传各单位参与、支持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二、征稿对象

全区人大工作者,各级人大代表,区各有关单位,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必须符合上述内容,电脑合成作品不得参加。

2、作品需注明标题、文字说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要求: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角度新颖,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简洁、不超过200字,像素不低于2800×2200,单幅和组照皆可(组照作品按1幅计算,控制在3-6张)

3、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承担。

4、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各类宣传、文化、交流、推广活动及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四、征稿时间

作品需为201610月1日---20179月30日期间拍摄;截稿时间:201710月10日。

五、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rdb3818165@163.com,咨询电话:83818165。

六、其他

1、征集的作品在大丰人大网站进行专题展示。

2、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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