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正文
 
 

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大丰人大·(2015/12/28 17:27:34)·

(20151228盐城市大丰区第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决定: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7日至9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9、设立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10、选举;11、其他。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8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