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人办发〔2015〕4号《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宣传调研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大人办发〔2014〕25号《大丰市人大调研好成果、新闻好稿件、摄影好作品“三好评比”活动实施细则》要求,拟开展“摄影好作品”征集活动,现就2015年度人大“摄影好作品”征稿、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大丰市摄影家协会、大丰日报社
二、作品内容
突出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展示市镇人大、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展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创造美好生活的风采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三、征稿对象
全市人大工作者,各级人大代表,市各有关单位,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投稿数量不限,投稿时需提供7吋样片及原始电子文件,照片背面请务必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
2、作品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黑白、彩色不限,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
3、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承担。
4、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各类宣传、文化、交流、推广活动及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五、征稿时间
作品需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拍摄;截稿时间:2015年10月10日。
六、投稿方式
1、参评作品需填写《2015年度大丰市人大“三好评比”活动摄影类作品推荐表》,连同作品原件3份,作品一律制作成5*7英寸照片报送,请勿装裱,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画册制作)。
2、投稿地址:大丰市大华东路1号,市行政中心305室,市人大办公室,电子邮箱:rdb3818165@163.com,咨询电话: 83813165。
七、评选办法
1、征集的作品在大丰人大网站进行专题展示。
2、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选,获奖作品在《大丰日报》发表,并给予物质奖励。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大丰市摄影家协会
大 丰 日 报 社
2015年3月12日
附件:市人大“三好评比”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