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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六期

大丰人大·(2021/7/1 21:22:50)·

【领导论坛】

 

魏国强同志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贯彻暨

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就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学习交流,对在我省的宣传贯彻作出部署;二是围绕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启动作一个动员,重点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专家、代表和地方人大的意见建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加快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制定,是紧扣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省落细落实的重要举措,既体现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现实需要,也回应了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需要,对于健全和完善我省乡村振兴法规体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从人大的职责定位出发,着重围绕法律的贯彻实施和如何制定好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贯彻实施,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的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时三年,经过三审,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我国“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和政策框架中将起到重要的引领性作用,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把推进乡村振兴系统阐述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核心内涵和主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意见、规划都是以“五大振兴”为框架,此次乡村振兴促进法依旧以此为主要结构,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把党中央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等方面的政策,通过立法固定下来。可以说,乡村振兴立法是对我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政策措施的总结提炼,具有全局性、引领性和系统性,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法制遵循。

二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是解决新发展阶段瓶颈制约,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围绕“钱、地、人”等方面的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的地位不断凸显,这是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关键在“三农”的现实决定的。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弱项,任务仍然艰巨,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等依然任重道远,乡村振兴立法着眼全局,呼应“三农”发展的迫切诉求,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人才、资金、土地、金融服务、城乡融合等方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健全优化相关制度措施、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了制度根基。

三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是总结我国“三农”实践经验,完善和发展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的重大成果。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明确,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已经构成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充分总结了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的实践成果,也是以法定形式固化、推广有关实践经验的重要方式。从立法层面来看,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突出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法定化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内涵丰富,涉及面广,以往对于农业方面的立法比较多,而涉及到农村、农民发展方面的内容比较少,此次立法把涉及“三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整合梳理,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法定化,让基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有底气。二是责任化的问题,法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从实际情况看,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中央到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关键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上升到法律层面后,落实不力不仅是工作力度的问题,更是法律责任的问题,这必将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压实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各项责任。

二、全面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

乡村振兴促进法,共分十章,七十四条内容。作为促进性法律,它与一般的主体法、行为法不同,内容主要以鼓励、促进为主,相对的强制性规定就比较少。而且在立法内容上看,也比较原则,乡村振兴作为长期任务,这既是为了考虑各地发展情况不一致的国情,也是防止立法滞后于实践。所以,更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科学实施,高度重视法律的学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法治思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一项综合性、全面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增强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学习宣传普及。要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法治意识,把法律条文内化为乡村振兴的自觉认识和行为,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法治意识,带头学习,全面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精神和规范内容,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要增强各类主体贯彻实施法律的法治意识,尤其是要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尽早启动宣法、释法、讲法,既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也要为有法律需求的各类农业主体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让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的各类主体感受到法律的支持。

(二)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落细落实。既要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中规定的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还要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我省在贯彻法律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进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系统谋划、认真研究乡村如何全面振兴,严格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落实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等制度。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律规定中有关政策扶持的内容,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发挥人大职能,助力乡村振兴。要跟进开展相关立法工作。省、市人大要积极按照上位法精神,及时研究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度。我省涉农法规已达50余件,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也已提上日程,各地要仔细梳理,哪些方面需要进行立法,哪些方面需要补充完善,通过“立改废”,进一步填补我省乡村振兴地方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要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的职责。综合运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和法律巡视,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好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责任。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在涉农人大代表中宣传好、学习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从而带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并积极鼓励代表围绕法律实施提出问题、提好建议,加强对法律落实的监督,引导代表共同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中贡献力量。

三、形成合力,高质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

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是我省涉农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既体现在主题的重大,更体现在内容的重要。既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功能,有力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省的遵守和执行,还要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性功能,因地制宜总结好、解决好我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现实问题,不仅难度大、任务重,还需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一)明确立法目标任务。在制定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过程中,要紧扣立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体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总体要求,按照我省地方立法“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基本原则,把上位法具体化,切忌照搬照抄;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决策部署,围绕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乡村振兴方面的规划、意见和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条例;充分体现我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政策措施,把地方创造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增强制度刚性;充分体现基层对乡村振兴的期盼,通过立法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作出回应,突出立法的有效性。在立法过程中,既要处理好与现行国家层面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协调,也要处理好与地方层面的涉农法规规章的协调,搭建好我省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把握立法基本原则。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五个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我省在立法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形成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二要坚持系统观念,乡村振兴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要用“四化同步”的系统观念来谋划;三要坚持体现特色,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出发,通过立法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力开展;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重针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范和健全制度措施和政策体系,保障和促进“强富美高”在江苏乡村得到更好实现;五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政策集成,推动涉及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措施在条例中集成,放大综合效应,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活力;六要坚持高质量立法,在调研、起草、收集意见各环节体现“认真”二字,在加强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优化组织建设与乡村治理、出台帮扶措施、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重点进行规范。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增强内容的可操作性,强化法规的引领性,促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形成立法整体合力。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虽然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但立法工作不能等,要及早行动起来,抓好文本起草及前期调研等各项工作。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在法规起草环节提前介入,采取专项调研、专题座谈、委托第三方评估、论证咨询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涉及到重大利益调整问题时,加强协调,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发挥市县人大的积极性,为立法建言献策。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提高能力,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起草法规草案,加强与人大相关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全力做好基础性工作。专家学者要发挥智囊作用,充分利用咨询专家、涉农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代表等优势,使各方面意见和关切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同志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既是现实的历史的责任,更是政治的法律的责任。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高质量完成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我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一份力量,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贡献一份力量!

 

【工作动态】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文件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县三级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交流会和区四套班子月度工作例会精神,交流党史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范大玉主持,副主任江波、钱江、李实业、季明珍参加。

会议强调,要继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党史,悟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党史,办实事,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依法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深入调研、联系选民、收集民意,积极督促办理到位。坚持学党史,开新局,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双过半”目标,积极履职,对“两重一实”、重点指标、城市大会战、农房改善、水环境整治、旅游“双创”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跟踪,合力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完成,继续保持大丰人大工作全市站排头、全省走前列、全国有影响。坚持学党史,当表率,在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培训、一次宣讲、一次走访、一次视察调研、办一件实事“五个一”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要求、争当表率。

会议要求,要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体制顶层设计,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巡视巡察监督之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落实区委关于换届工作部署安排,系统谋划,做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前期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会议强调,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提高思想认识,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根本立场、核心观点和基本方法,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放在重要位置,把推进安全生产作为人大履职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会议还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朱辉)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1次主任会议

 

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主持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区委区政府重点重抓的工作,是兑现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咬定目标任务,协调要素,及时会办,抢工会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序时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发挥民生实事项目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人大工作重点关注的内容,持续开展“一委员两代表”跟踪和“代表月月访”活动,切实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不断增强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坚持高目标定位,按照全市站排头、全省走前列、全国有影响的工作定位,建设“经济强、百姓富、村庄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乡村。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产业发展是支撑、生态环境是基础、文化建设是灵魂、治理有序是保障、群众参与是前提、党的建设是关键”,重点抓好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成果巩固、农房改善和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增收、镇级经济和村集体经济、培养和引进人才、多元化投入等工作。要齐抓共推,狠抓责任落实,细化目标分解,强化考核激励,形成发展合力。

区领导张林海、江波、朱国新、钱江、李实业、季明珍参加。

(杨雨培)

 

【代表风采】

 

做强企业深化代表职责

——记盐城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江苏森威精锻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卫兵

 

施卫兵是江苏森威精锻有限公司总经理,盐城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正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第四期第三层次“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盐城市机械工程学会高级顾问、大丰区民企商会副会长。身为人大代表,他始终坚持学习并宣传人大知识,将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作为一名来自企业界的人大代表,施卫兵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只有把企业做大做强,才能为社会减负,为地区创收,才可以做出更多贡献。

工作以来,施卫兵参加过若干项目的新品研发工作,担任过多次省级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撰写了多篇高质量论文,成果丰富,业绩卓著。获得了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盐城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盐城制造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多次取得省、市、区的技术进步奖。近2年,带领公司在技术、市场、质量、管理上不断进步,实现产品销售总额约11.37亿元,纳税总额约5000万元。

自主创新、研发新品。施卫兵注重新品研发,他认为当前高强度的市场竞争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市场变化都催促着新产品的诞生,新产品研发是企业竞争力的有力体现。因此,要求团队研发始终紧扣客户。并引进日本栗本五工位2500吨热锻压力机/2000吨温锻压力机、旋锻机等国际先进设备,成年产8.5万吨的生产能力,配套市场需求。近2年,公司在高端客户的新产品项目开发上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为大众、SDS、麦格纳、东本等国内外客户,开发新产品12项,实现销售约1.2亿元,其中,多个产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有力证明了公司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

科技攻关,硕果累累。施卫兵始终强调要打造自己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近几年,每年投入近千万元用于技术提升,承担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市级科学技术等重大项目。同时与各科研机构开展广泛的产、学、研联合,建成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催生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构成技术开发、模具制造、生产试验三位一体的精密锻造核心技术,使公司冷温热锻造生产规模、工艺水平逐步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81项(其中35项发明专利),制定国家/行业标准9项,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施卫兵坚持人才的培养与组建,大胆尝试改革。根据员工的类别和特点采取各有侧重的激励政策。团队人员因材使用,敢于大胆启用与培养新人,并为优秀人才提供专业培训、行业大会等机会,培养成为高素质、复合型的关键人才,纳入公司后备人才库,同时,运用产学研合作平台,联合教授、专家组建高级专家库,带动企业创新团队的发展。

2021年,在施卫兵的带领下,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攀升,营收同比2020年提高40%,纳税同比提高200%,他本人也获评2021年度盐城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他说,“回顾自己所作的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将会继续提升自能力素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带领公司更好发展。在履职过程中,也将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服重托,不辱使命,牢记职责,继续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

(王伟宗)

 

【信息传递】

 

区人大召开接轨上海、飞地经济工作汇报会

 

近日,区人大召开接轨上海、飞地经济工作汇报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范大玉出席。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和经济主体接轨上海、飞地经济情况等工作汇报。区领导要求,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双过半”目标,组织开展接轨上海系列招商活动和拜访活动;积极推进正泰新能源二期、天合光能、智能网联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杉杉集团偏光片等一批项目跟踪洽谈;抓好“一园一厨五基地”建设,完成宣传片制作和示范基地监控视频、物联网应用等信息化工程建设;做好二季度接轨上海、飞地经济半年考评,对重大项目进行督查通报。认真落实规划,按照国家、省、市(上海市)“十四五”规划要求,以建设长三角乃至全国飞地经济示范区为目标,系统谋划,加强对接,狠抓落实,打响全国“飞地大丰”品牌。加强基地建设,做好“大丰仓”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宣传,深化与上海高校产学研合作,做大旅游康养基地规模,推进上海农场、文旅集团、上海光华集团的研学基地建设。深化区场一体化发展,做好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座谈会暨区域协作推进会现场和交流材料的准备;突出抓好畜禽污染物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考核合格。持续开展全面接轨上海工作,重抓项目建设,为打造全国飞地经济示范区、推动我区接轨上海、飞地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王连军)

 

省市人大率8大媒体考察采访我区人大代表工作

 

6月17日,省市人大率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新华日报等8家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记者,来丰考察采访我区人大代表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陪同。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立足“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定位,按照“夯基础、创特色、争一流”总体要求,认真依法履职行权,全面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连续两年考核全市第一。我区“家站点”建设、重点工作跟踪推进、设立“异地代表之家”、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等特色亮点工作,得到全国、省市人大的充分肯定。

考察组一行先后来到“荷兰花海人大代表之家”“荷兰花海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考察组一行对我区人大代表工作,特别是“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等“家站点”代表履职平台、网上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和积极策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省县级首家在上海创设“驻沪(大丰)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大走访、助推大发展”“接轨大上海、代表在行动”“学党史、当表率”“众志成城、战‘疫’有我”等主题活动;组织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跟踪重点工作,合力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区委区政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议组织化程度,强化驻丰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积极争取省市层面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等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人大代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内涵,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表示将进一步宣传我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助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实业、季明珍参加活动。

(综合)

 

区人大主任范大玉在审计局开展调研

 

6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带领调研组赴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在听取了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今年财政同级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后,区领导对区审计部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区审计部门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审计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规范预算执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对下一步工作,区领导指出,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民生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加强审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强化问题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审计价值和成效。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审计铁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新参加调研。

(财经工委)

 

市人大领导来丰调研

 

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玉生一行来丰,调研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陪同。

营商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代表着城市的形象。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法制化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下大力气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在丰期间,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天合光能10GW光伏组件项目、汉华高导热石墨膜项目、金风16MW传动实验室项目等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我区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做法。调研组要求,要找准招商主攻区,明确招商定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与研究产业环境结合起来,一切围绕产业,一切服务企业。要服务下沉,以“减项为主,提速为辅”,继续压减审批事项,重点解决好制度、土地指标、能耗平衡、劳动力短缺等问题,走好我区现代沿海开发之路。要把数字化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打破数字壁垒,让企业获得感成为评价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从基层来,到企业去,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基层。调研组表示,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提出切合实际的改善营商环境的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奋力谱写盐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区领导张林海、朱国新参加。

(财经工委)

 

区人大主任范大玉在财政局开展调研

 

6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带领调研组赴区财政局对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及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在听取了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及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后,区领导对区财政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区财政局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做到了财政保障有力、监管有力、服务有力,确保了复杂形势下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动态平衡、可持续平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对下一步工作,区领导指出,要咬定目标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双过半”和全年目标任务;要加强税源培植,壮大财政经济实力;要加大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加强协调对接,积极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开启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新参加调研。

(财经工委)

 

区人大专题视察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专题视察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参加。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康馨雅苑保障房项目、盐垦中学项目、新丰镇施家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卯酉教育服务中心项目、第三人民医院异地建设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全面了解今年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视察组指出,今年的民生实事项目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实施进度快,社会评价好,是近年来推进实施最好的一年。区领导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是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区委区政府重点重抓的工作,是人大重点关注的事项,是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点工程。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咬定目标不动摇,抢工会战,倒排工期,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破解难题和瓶颈,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切实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协同会战,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兑现庄严承诺,真正办成老百姓满意的“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区领导江波、朱国新、季明珍、韦国参加活动。

(综合)

 

区人大常委会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6月22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范大玉为全区人大系统、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范大玉指出,百年党史饱含着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斗争中探索创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要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范大玉强调,要坚持学史力行,立足“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定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代表作用发挥、提高监督实效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代表活动组织、重点工作跟踪、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设组织化程度,合力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区委区政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要深入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要内容的“学党史、当表率”活动,开展一次党史专题培训、一次党史宣讲教育、一次走访接待群众、一次视察调研活动,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切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实际成效。

范大玉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省市区委保持步调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提高能力素质,以自觉的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善作善成,以强烈的创新意识开拓进取,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工作研究,提高调研水平,把工作抓得更实、更好、更到位。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工作严谨,作风务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人大系统、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继续保持人大工作全市当排头、全省走前列、全国有影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波、朱国新、季明珍参加。

(杨雨培)

 

区领导带队开展“七一”前走访慰问

 

6月28号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范大玉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七一”前走访慰问活动。

百年大庆前夕,范大玉先后来到万盈镇、大丰人民医院、丰中名邸小区,分别与生活困难党员、农村建国前老党员、烈士遗属、党内功勋荣誉获得者和区四套班子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亲切交谈,嘘寒问暖,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为党龄满50年的老党员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转达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表达区委区政府的亲切问候和节日祝福,对他们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他们保重身体、安心生活,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板块切实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安享晚年。全区党员干部要以老党员、老领导、老英模为榜样,从他们身上汲取精神力量,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赓续百年初心,接续奋进征程,奋力谱写“争当表率、争作示范、走在前列”的大丰篇章。

范大玉还对万盈镇和万达公司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

(综合)

 

范大玉为区人大机关上专题廉政党课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范大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发人警醒的专题党课,引导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范大玉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和前提。要认识到位,筑牢思想防线;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率先垂范;要加大惩处问责力度,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树立人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范大玉强调,要教育引导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使命;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坚持讲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八个方面要求入手,内外兼修,提升廉政能力。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奋发进取、拼搏争先,努力在大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更强担当,为全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人大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波、朱国新、钱江、李实业、季明珍参加。

(综合)

 

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6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明珍、区政府副区长何昊宇参加。

本次视察是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并作出要求而组织开展的。代表们先后视察了小海海园污水处理厂、万盈六里猪场、草庙场群河沟塘污染清淤整治和上海农场奶牛场前期沼液还田等现场,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现场向代表解说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

在座谈中,代表们对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区水环境保护和整治提升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我区存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水环境的脆弱性、治理水污染的复杂性、整治提升的反复性和艰巨性等特点,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一刻也松懈不得,同时代表们还对如何做好农村河道保洁、如何有效治理养殖污染、如何提高镇级污水的纳网率、如何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等具体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调研座谈会上,何昊宇副区长介绍了当前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对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进程进行了展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明珍对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政治自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美丽大丰建设要求,按照全区专项动员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以更实举措、更大成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二要依法深入细致地完善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具体措施,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落细落实,以法治的思维和方法督促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主动认领管水治水责任,堵住各类污水“跑冒滴漏”的死角,建立健全运行高效、责任清晰的综合整治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办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广泛听取群众和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限定整改期限,充分相信群众和代表的智慧,充分依靠群众和代表的力量,不断发现、及时有效地消除水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巩固治水成效,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推动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环资工委)

 

区人大视察全区防汛工作

 

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视察全区防汛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新、副区长朱晓春参加。

视察组先后察看区防汛防旱调度指挥中心、城防北站提升工程及防汛物资、四卯酉新闸、三龙镇持久村中直河东排灌站,了解我区各项防汛措施和准备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就做好防汛工作进行交流汇报,与会的人大代表就我区的防汛情况积极建言献策。视察组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今年的防汛工作高度重视,未雨绸缪,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主动应对,准备工作充分。就下一步工作,视察组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醒,扎实做好迎汛备战工作。要强化防汛措施,细化隐患排查,狠抓重点,完善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预案,持续加大物资投入,强化巡查,提高应急抢险队伍实战能力。要明确防汛责任,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防汛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汛期的社会经济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农村工委)

 

区人大监司工委现场督办代表建议

 

6月17日,区人大监司工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代表建议督办中,组织部分领衔提建议代表前往区司法局、公安局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由司法局主办的建议2件,公安局主办的建议9件,内容涵盖看守所在押人员参与民事诉讼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民法典宣传等方面。

督办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区公安局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向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运行、薪酬待遇和公众交通应急指挥调度、大数据汇聚等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司法局、公安局负责同志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下一步办理及答复工作计划,并由承办单位对代表们答疑释惑。

督办组对承办单位依法规范办理代表建议,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学党史、办实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本单位执法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认真开展调研,有力服务民生,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相关措施的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给予充分肯定,并就部分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万人成讼率居高不下、“非标”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违法销售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促进主办单位主动统筹、联系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共商协调解决难题、办好建议,推动代表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稳步提高。

(监司工委)

 

【人大知识】

 

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

 

为了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代表法专门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两个方面。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权利的行使,都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而人大代表义务的履行是属于各个代表的。实践中,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交叉,体现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代表需要处理好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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