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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第九期

大丰人大·(2009/10/28 9:24:55)·

【工作动态】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

 

  10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丰市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券偿债方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杜家宏、倪巍山、陈同远、夏继永、王周斌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倪向荣,副市长范大玉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继永主持会议。
  通过债券形式筹集发展资金,符合国家拉动内需的宏观政策,也是推动我市经济借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此举对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大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升大丰对外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表示将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和完善,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地推进。会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加强债券和偿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防范财政风险;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
  会上,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杨海慧)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主任会议

 

  10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主任会议,视察和审议我市建设国家级农机化示范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倪巍山、夏继永出席会议,副市长石根美列席会议。
  陈相凤一行先后视察了市农机安监所、江苏云马农机公司、利新食用菌项目、宝鹿生物科技公司等农机管理、生产和应用现场,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
  主任会议认为,我市自2007年被列入全国首批100个农机化示范区创建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五大工程,狠抓落实,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主任会议同时希望市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环保、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综合支持机制。农机职能部门要全面掌握我市农机行业的具体情况,加强针对性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农机及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全方位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为推进我市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夏萍娟)


【工作研究】

 

不断推进改革创新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关于全市农村改革及土地流转工作的调查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农村改革工作,市人大农村工委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对农民专业合作、农民资金互助、农业保险及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热点问题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研。
  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已达到385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75家),拥有省级“四有”示范组织12个,盐城市级重点合作社7个。全市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达4.55万户,辐射带动农户12万户。合作社总体呈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发展质量逐步提高的趋势。2007年以来,全市已组建12家农民资金合作社,发展社员近2万人,吸纳股金和互助金10800万元,资金投放8300万元。其中80%用于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合作社贷款利息一般相当于当地信用社同期同档贷款利息标准,社员股金收益按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息标准并按规章进行二次分配,在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同时引导了农民剩余资金的投向。目前大部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规模基本与当地农民需求适应,运作情况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自2007年8月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市政府加强政策宣传、出台相关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主要开办了水稻、棉花、玉米、二麦、油菜、能繁母猪和农机等险种,共向农户收缴各类保费1444.2万元,向中央和省财政争取补贴资金2845.26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676.07万元,保费总额达4965.53万元,支付各类灾损1628.06万元,累计有20万户农户受益。
  通过转让、转租、转包、互换等流转形式,今年上半年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7.2万亩,全市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5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21%。土地流转渐现“四个转变”:流转形式由农户间转包出租为主,趋向股份合作;流转规模由零星分散流转为主,趋向连片集中;流转用途由传统农业为主,趋向高效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土地流入主体由以农民为主,趋向农业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由于农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属于互助松散型,对农民的带动力不强;不少合作社尚处于初始阶段,规章制度还不完善,运作不够规范;大部份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没有二次分配机制;部分合作社是由当地能人或大户带头组建的,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其组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显得较为欠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地位不够明确。互助社作为民办非企业登记,不利于分配机制的确立和强化发起人的责任。二是互助合作性体现不够。少数互助社存在跨区投放、大额投放、高息投放等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目前对互助社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没有具体处理办法,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不利于资金安全和风险隐患的控制。农业保险在推广中存在着以下矛盾: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农民存在侥幸投机心理,认为发生大灾可能性不大;同时农业保险灾害损失补偿水平较低,理赔手续繁琐,理赔到户时间较长,也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查勘定损困难。由于种植业出险原因认定和责任划分较为困难,同时农作物的生长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田间管理等人为因素,加之理赔人员专业水平有限,因此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已初步形成健康、有序的良好局面,但仍存在着不少制约流转的因素。一是大多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农民认为有了土地就有生活退路。少数农民担心将来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后悔莫及,宁让土地荒芜也不愿流转。二是流转年限短。一般流转年限在1到3年,助长了土地的掠夺性生产经营,造成土地肥力下降。三是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服务机制不完善。一些流转户私下达成协议,甚至是口头协议,有些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内容不齐全,合同不规范,尤其是少量土地存在多次流转现象,从而出现许多不必要的涉土纠纷。国家实行支农惠农政策以来,一些原来不要承包地的农户纷纷要求承包土地,一些流转户认为当初流转约定吃亏较大要求毁约等,也导致土地纠纷增加,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土地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有限,都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
  农村改革与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和手段。针对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认识到办好专业合作、资金互助、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积极做好示范点的培育创建和新增点的业务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并把农民专业合作、资金互助、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列入农村工作考核的内容。
  2、加大规范建设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对现有的合作社组织回头看,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在规范管理上求突破。农民资金互助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发展中要切实把握“为农服务性、互助合作性、经营区域性”,要坚持三个可控,一是发展速度可控、必须稳步推进,二是资金规模可控、防止盲目扩张,三是风险安全可控、建议迅速出台相关监管办法,确保安全运行。同时建议对发展达到一定规模的资金互助合作社变更登记机关,提升其法律地位和责任。农业保险要严明工作纪律,以维护好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严格把握好各项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要坚持农民自愿投保,不得强制收取保费,村组集体也不得借资垫交。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财政扶持资金要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相应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扩大资金扶持渠道。对税收、水电、用地、规费征收等一系列扶持措施进行回头看,杜绝政策不落实、打折扣和变通收费等现象。鼓励科研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大力开展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季节性强、工作量大,要进一步改进保费收取方式、降低收取成本;在各镇建立农保服务网络,合理确定受灾程度,及时处理矛盾和问题。尽量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土地及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的基本问题,应积极稳妥推进。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深化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业务培训等多种媒体、多种途径宣传中央、省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典型示范、算账对比,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各级干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坚持行政指导与市场引导、稳定承包权与放活经营权、规模流转与分散流转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带动土地流转,大力发展龙头企业牵动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合作经济推动土地流转,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拉动土地流转。
  2、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确定合理的流转价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做好流转合同的未签补签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土地在流转过程中遗漏、流失,同时防止流转双方不必要的纠纷。要加快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抓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工作;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处网络,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充分发挥仲裁机构职能,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进一步落实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一是对土地流出方进行补助。对于土地全部转出或流转较多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其务工创业;扩大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二是对土地流入方进行扶持。对采取流转合作方式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从资金融通、税收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对组织者进行奖励。对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规模经营、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镇、村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工作热情,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市政府已就更好地推进土地流转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还要进一步抓细化、抓落实。(农村工委)

 

【乡镇人大】

 

  [按] 柏桂银同志这篇文章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征文,荣获三等奖,这是所有获奖作品中,唯一一篇由乡镇人大负责同志撰写的。乡镇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内容丰富,希望乡镇人大的负责同志多多拿起笔来,记录自己从事人大工作的心得体会,感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点点滴滴。

 

架起感悟心灵的沟通之“桥”

 

大丰市三龙镇人大副主席 柏桂银

 

  世界上的桥有许多种,独木桥、竹桥、廊桥、斜拉桥……尽管桥的样式各异,但主要功能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沟通。在我们这个纷繁的社会中,有一群人总在默默无闻地以自己的智慧、爱心和勇气,架起一座沟通党群干群心灵的桥,这就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
一开始我在乡镇政府部门工作,对人大工作的了解不多。后来工作变动到人大系统,边干边学,在对人大工作渐渐熟门熟路的同时,我对人大的感悟和理解也有了很大变化。我觉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就是一群为党和群众之间架设心灵之桥的“建桥师”。正因为我们一直努力地用心感悟人民群众想些什么,需要什么,我们所做的工作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感悟之一,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我国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从30年来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针对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决策,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实际,我深深地感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这30年中逐渐得到了加强。
  感悟之二,公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多尊重。首先是把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使公民的意愿得到了实现。其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监督等人大工作,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方式更加明晰,途径也更为丰富。现在在确定城乡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方面,正在努力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差别。
  感悟之三,人大地位和威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信任人大,有困难和问题更乐于找人大。上世纪八十年代,人大几乎见不到上访人员,九十年代也鲜有上访者,跨入二十一世纪后,每年到我镇人大上访的群众达百余人次。到人大上访人员的增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群众对人大的信任度在提高,人大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也在提高。地方人大也越来越重视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也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人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更为紧密。
  感悟之四,人大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地方人大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把搞好人事任免、监督干部依法行政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更是如虎添翼。
  感悟之五,代表工作成效逐年增强。地方人大十分重视做好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做好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大代表的法律培训,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项调查等活动。协调、督促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结合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工作,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联系代表,了解代表学习、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感悟之六,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规范。通过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党在社会主义不同建设时期的方针政策、参加党校干部轮训、外出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提高。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学习、宣传、会议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工作规范,有效地发挥了制度对人大工作的规范、引导作用。
  这些感悟,让我看到了从事人大工作的重要和光荣。说实话,基层人大工作很清贫很辛苦,但人大工作直接与广大的人民群众接触,成就了人大站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度为最普通的群众做代言人的职责,极富平民色彩之中,突显庄严和神圣。这样的认识让我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人大的工作中,从人代会、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到参与一系列活动一一下基层调查,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走访选民、联络代表,我带着一班“人大人”一路奔走,一路呼吁,只为让更多的群众脸上有更多的笑容,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心心相连,架起沟通心灵的桥,架起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桥,架起通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民主之桥……

 

【两院传真】

 

大丰港法庭“四项机制”服务沿海开发

 

  10月16日,盐城中院召开服务沿海开发推进大会,大丰港法庭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坚持“四项机制”,发挥司法效应,全力服务沿海大开发。
  一是坚持沿海服务优先机制。建立“沿海服务优先专报”制度,专门开辟沿海纠纷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审理,严格执行办案流程节点时限管理规定。建立沿海开发案件专报制度,凡是涉及沿海开发的案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关注。疑难复杂案件尽早与职能部门探讨,保证案件质量,加快服务沿海开发的进度。
  二是坚持沿海服务实效机制。为提升沿海开发案件的审理进度,避免少数案件因履行审理程序而影响沿海开发的进程,在依法前提下,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用足用活法律措施,缩短审理周期,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提高执行艺术,对涉及沿海企业和投资者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对有发展前景但一时陷入困境的涉诉沿海企业,因案制宜地采取放水养鱼的各种手段,兼顾被执行企业的生存发展。
  三是坚持沿海服务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以最便利、最高效、最经济的方式化解沿海开发纠纷,特别是对因沿海开发引起的征地拆迁、滩涂利用、基础设施等纠纷,注重考虑沿海开发大局,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国土、滩涂、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衔接互动,多元化解决涉沿海开发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坚持沿海服务能动机制。主动回应沿海开发过程中的司法需求,践行能动司法的理念,将能动司法落实到“服务、主动、高效”中去,密切关注沿海开发在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对党委政府遇到的沿海开发中的法律疑难问题,及时研究,提供参考意见和司法保障。(大丰港法庭 陈菁华)

 

市人民检察院“三项预防”助推生态建设

 

  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人民检察院突出开展了“三项预防”活动。
  开展“刑事个案预防”。先后对办理的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件、非法狩猎案件、盗伐林木案件等开展了以“五到五讲”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活动,即到现场,讲危害;到家庭,讲情理;到法庭,讲刑法;到村部,讲生态农业;到企业,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开展“系统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深入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主动协助查找和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还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了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共建活动的协议书,积极推动有利于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的形成,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开展“专项预防”。在专项行动中,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宣传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举报渠道、办案规范以及查办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胡连芳、朱绍波)

 

【信息传递】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立法调研组来丰调研

 

  10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朱正强一行来我市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巍山出席。
  调研组走访了万盈镇第二小学和小海中学,听取了相关镇和学校的情况介绍,并举行了座谈。座谈围绕如何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考评体系以及对修订《实施办法》的具体意义和建议等方面展开。座谈中,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诸多建议与意见,得到了省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施建飞)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大丰港二期码头建设

 

  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视察了大丰港二期码头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杜家宏、倪巍山、陈同远、夏继永、王周斌参加视察。副市长范大玉陪同视察。
  在察看大丰港二期码头的建设现场,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视察组建议市政府及大丰港经济区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迅速掀起新一轮沿海大开发热潮,加快港口开发,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突破重特大项目,拓展沿海开发新空间,打造江苏沿海特色产业港,为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杨海慧)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启动对环保、
供电两部门的评议工作

 

  为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代表推选结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确定今年9月至12月开展对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两个单位的工作评议。
  2009年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召开了人大代表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市环保局、供电公司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大主席参加了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人大代表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评议工作已全面展开。
  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开展以来,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按照评议方案的实施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评议活动的各项工作。各评议工作小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调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级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市环保局、供电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整个评议工作正有序开展。(夏 寅)

 

 

 

 
  本期编辑:夏萍娟

  总第一百四十三期 

 
【 文章作者:rdb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583 文章录入:rdb1    责任编辑:rd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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