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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期

大丰人大·(2017/2/28 16:22:23)·

【领导论坛】

李强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17年2月1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肩负全省7900多万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大会审议批准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完成了选举任务。这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大会,对于团结动员全省人民积极投身“两聚一高”生动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这次大会选举我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一定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与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一道,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继承发扬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的优良传统,兢兢业业做好工作;一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贡献力量;一定严以律己、做好表率,拜人民为师、当好人民公仆,虚心向各位代表学习,充分发挥广大代表作用,与大家一起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本次大会确定了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目标催人奋进、关键在于落实、落实要靠实干。我们要把大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把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好落实好,调动起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奋斗汗水成就伟大事业,以实干精神建好幸福家园。

  实干要咬定目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把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既定目标奋勇前进。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把江苏的发展更好建立在对发展规律深刻把握的坚实基础之上。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牢稳的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巩固进的势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开辟江苏发展的新境界。

  实干要铆足精神。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没有一点闯的精神、“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精神状态决定事业成败。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全省人民改革创新、敢闯敢试的奋斗精神,华西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正是这种精神的真实写照。实现“两聚一高”,前进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或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善于在迎接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攻坚克难中一往无前,在解决矛盾中实现凤凰涅槃。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冲破惯性思维的定势、陈旧观念的束缚,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更广阔舞台,在全社会形成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实干要多谋真招。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聚力创新要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我省的科教资源优势,盘活用好厚实的创新“家底”,在加快推进“一中心”“一基地”建设、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突破、改善政府服务、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上拿出更加扎实的举措,推动科教优势更好更快地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方式。聚焦富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看病、上学、养老、生态等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多办解民忧帮民困的好事实事,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面深化改革要蹄疾步稳、快马加鞭,勇于突破利益藩篱、敢于攻克顽瘴痼疾,进一步增添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实干要务求实效推进“两聚一高”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众人拾柴火焰高。要最大限度把广大劳动者、企业家、科技人才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发展潜力充分释放,让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努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改革创新、发展富民上,切实提高执行力、推动力、创造力,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要倍加珍惜人民信任、牢记人民重托,带头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这次大会精神,推动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实际行动,在各自岗位上带头苦干实干、拼搏进取,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干出一番新作为、干出一番新成效,确保“两聚一高”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今年是本届省人大的收官之年,也是市县乡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更好依法履职,为本届省人大工作画上一个圆满句号。各位代表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两聚一高”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寄予的期望殷切而厚重。对肩负的重担,我们要充满责任和担当,对勤劳的江苏人民,我们要深怀感激和敬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进取,奋发作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工作动态】

盐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大丰声音

 

2月16日-20日,盐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召开。盐城市委常委、大丰区委书记、代表团团长王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等全体市人大代表参加。

大会期间,出席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我区代表团积极参政议政,全体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先后通过集中和分组的方式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及相关报告,并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大丰代表团审议现场气氛热烈,代表们态度认真、畅所欲言,围绕大会各项报告和有关重点工作谈认识、说体会,联系大丰实际定目标、讲打算,充分体现了代表为盐城及大丰发展献计出力的拳拳之心,传递了正能量,发出了好声音。盐城市委常委、大丰区委书记王荣以一名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大丰讨论组审议时强调,要干在先,走在前,建设江苏沿海开发新高地,勇当苏北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排头兵。

我区代表团圆满完成本次大会各项任务,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和认真思考,向大会提交了议案建议20余件,内容涉及交通、生态环境、沿海开发等方面。

代表们一致表示,下一步将以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沿海崛起、绿色发展、民生共享、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六大战略重点,全力建设江苏沿海开发新高地,勇当苏北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董均玲)

【监督纵横】

严处要求 实处发力 提升老有所养含金量

——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侧记

 

“现在,我只要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送米、理发、充煤气,可方便呢”在王港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8岁的张振华老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该中心主要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日常工作,可为港区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同时也提供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专项服务。这正是近年来我区积极顺应养老服务社会化需求的一个缩影。

尊老敬老助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养老已成为不容小觑的社会问题。我区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7.72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7%。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2.4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9%;百岁老人63名。我区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80周岁,是名副其实的“长寿之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敬老养老工作已成为民之所望、情之所系。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养老这一社会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广开言路纳良策  依法履职听民意

养老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时刻关注全区养老事业建设。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关于推进我区老龄服务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列为重点建议督办。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政府部门要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扶持保障功能,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岗位相结合,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业统筹均衡发展等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区委区政府还将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列入区政府提升民生保障水平12件实事之一,从财政上突出保障,提高标准,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健康、长寿、幸福的美好期待。

2015年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关于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列为第1号代表议案交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区人大结合区政府为民办实事12件工程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推动区人民政府在盐城市范围内率先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委牵头督办”的工作机制。同时专门成立议案督办工作组,拟定督办方案,全程参与,确保将1号议案各项要求贯彻到位。持续的监督和不断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有所养不再是梦。

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发力,监督方式进一步“升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执法检查这一最权威、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形式,从法律层面对辖区内老龄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持续监督老龄事业发展不放松。

执法检查抓实际  实地调研通民情

2016年7月份开始,由12名区人大代表(其中常委会组成人员8名)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带队开展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研。执法检查组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交流,听取大中、小海、白驹、三龙等镇的情况汇报,与区司法局、住建局、人社局、卫计委、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实地考察了大中镇敬老院、东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区社会福利院、大中镇福利院和三龙东红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重点了解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的主要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下一步开展审议工作打好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质量,执法检查组深入调研、专题视察,接地气、通民情,获得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详实资料。会前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深入调研,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后梳理、归纳、研究、总结,在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基础上形成了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维护老年人权益意识;完善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各方职能,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

此次执法检查是在继重点督办“推进我区老龄服务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建议”、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的情况下持续发力开展的,更向外界传递出,区人大常委会在关注民生、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积极响应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监督和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置于更高位置,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掷地有声显成效 多项政策解难题

区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强化与政府的联系沟通,创新方式、健全机制、跟踪问效。区政府紧扣实际,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常务副区长郭超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会办,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一梳理对照,明确承办部门及工作目标,突出以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随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和各项举措的落实,一个个养老难题也逐渐柳暗花明。

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扩大老年优待范围,满足各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融入规划,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逐步完善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以试点形式逐步实施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今年起,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卡享受观影、娱乐优惠;调整公交运行路线,方便老年人到福利院的出行。

着力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让“五个老有”落在实处。加大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各镇(区)将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费用与工作人员工资列入本镇(区)财政预算,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社会捐助、企业冠名等形式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从今年起,对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满6个月以上的全护理、半护理和自理老人,发放每月30-50元的运营补贴。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对取得国家护理员相关证书,且在养老机构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调动护理员积极性,让每个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优质护理和服务。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实施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收治老年精神疾病患者,进一步保障全区老龄事业发展。逐步完善的养老基础设施和养老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高的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服务水平,让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

老龄事业发展永远在路上。做好养老事业,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监督与老龄事业有关的工作,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黄永新  董均玲

【代表风采】

心系民生  勤勉履职

——记区人大代表区房屋拆迁事务所副所长  葛顺

“自2012年担任区人大代表以来,我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选民选我当代表是对我的信任,我的身边有无数双期盼和信任的眼睛,时刻鞭策着、提醒着我,为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这是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区房屋拆迁事务所副所长葛顺明的履职感悟,更是他多年坚持的准则。

民情  诉民意

自从担任区人大代表以来,葛顺明始终把当好代表作为责任和担当,认真接受选民的评议,搜集选民的意见,反映群众的诉求。他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经常在选民群众中摸实情,每年走访联系选民20人次以上,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主动听取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获取第一手资料,收集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以提建议议案的形式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区人代会期间,他认真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经常与选民群众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先后提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大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农产品扩大城市防洪工程覆盖范围提升防洪保安功能议案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及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纳。

保民权  促民谐

当代表不仅仅是提建议,他主动参加区委组织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活动和区人大组织的“建设幸福大丰、争当模范代表”、“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他坚持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别是在区城建指挥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点,挑灯夜战,完成了城建重点工程和房屋征收拆迁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我区城市化建设贡献了力量。

作为执法检查成员之一,他积极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多次深入社区调查研究,与居民群众座谈,征询意见和建议。他建议住建部门出台了《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百分制考评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从物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项目服务、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对建立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积极履职。组织物业管理项目“每月家家到”观摩活动,营造物业企业“比学赶超”的氛围。“葛顺明代表,对物业管理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他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理解物业管理工作。同时,他还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的相关协调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区物管办主任吴琛琛如是说。

解民忧  纾民困

他是一名人大代表,更是把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第一信号的代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已成为他人生最大的追求。在驻大中镇东宁社“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期间,他除了接访日和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约见外,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民情,开展调研活动,做到广听民意,听取社区干部、基层群众、下岗失业居民、残疾人及低保贫困对象等各类社会群体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优势,为群众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社区居民群众要求修建东风小区规建巷的道路。该道路南北走向,总长约200米,宽约5米,为小区区间道路,由于年久失修,路面严重破损、坑洼不平,且下水道不畅,下雨后严重积水,给车辆通行,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他提请区住建局领导会办,对该道路下水道和路面进行了修建改造,彻底解决了居民行路难的问题。同时还协调解决了边防大队宿舍楼和商业小区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社居民拍手称快。东宁社区党总支书记黄月娥说:“葛顺明代表经常深入社区,开展民情联络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他耳中有民声,眼中有民情,心中有民事,帮助解决社区群众最急需的困难和问题,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李方然)

                                           

【两院传真】

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确保实现审执业绩“首季开门红”

 

新年伊始,大丰法院迅速收心、凝聚人心,立足“早、抢、干”,从紧安排,统筹推进,全院部署,一着不让抓好今年开局的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

“早”字当头,早落实、早推进。该院及时在全院印发《关于开展争创审判执行业绩“首季开门红”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将一季度结案调控目标数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任务数及截止时限,把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落实到人头、量化到时序,推动审执工作第一时间进入状态、第一时间取得成效。

“抢”字当先,抢抓开局、抢抓进度。该院通过召开院务会、院领导走基层,动员干警尽快从节日氛围中走出来,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做到紧前不紧后,既要快马加鞭又要蹄疾步稳,确保实现审执业绩每周有进展、每月有提升、每季有成效。

“干”字当紧,铆足干劲、再创佳绩。该院要求院、庭长在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的同时,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并成立督查组,加强各项工作全过程动态监管,对行动迟缓、业绩落后的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提高,确保争创审判执行业绩“首季开门红”活动顺利推进。

                                      (曹金晶)

 

区人民检察院谋篇布局精准发力抓好今年工作

 

2017 年区检察院将瞄准‘全员提升、全面发展、全省争先’工作目标,围绕全区‘六大战略重点’,忠诚履职,奋进作为,在服务保障新大丰建设中提升检察工作贡献率 。重点抓好“ 四大任务 ”:

一、紧扣维稳主题,服务发展大局。严惩恶意破坏项目建设、危害港口安全生产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聚力“沿海崛起”。以12家检察工作站为平台,强化风险防控,化解基层矛盾,聚力“情注民生”。认真落实“263”专项行动要求,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聚力“生态港城”。

二、深耕监督主业,补齐质效短板。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要求,继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知识产权指定办案单位优势,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以派驻“两区”检察室为平台,创建对辖区派出所、法庭的一体化监督体系。认真做好公益诉讼前置工作,确保争先机、理思路、出成果。

三、突出争创主线,放大品牌效应。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双翼”保护为重点,开展关爱行动,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刚性监督为抓手,探索推进部分刑执检察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由类案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以规范司法为主题,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四、强化责任主体,锻造勤廉队伍。坚持区委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班子建设,开展“四项专项行动”,实现压力传导到位、队伍传帮到位、能量传递到位。突出廉洁建设,推行任务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深化问责、问效、问廉“三问监督”模式,确保打赢全面从严治检“持久战”,奋力推进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

【镇级人大】

草堰镇创新举措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草堰镇坚持以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加强与代表联系为基础,以引导代表依法履职为主线,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精心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激活代表依法履职正能量,为推动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调整“人大代表之家”让代表与家、与选民距离更近。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全镇12个村1个居委会的适中地重新组建五个“人大代表之家”,并配备相应的活动器具,建立代表活动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代表向选民述职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意见建议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代表履行职务登记手册,以及“人大代表服务选民联系卡”等“六簿两册一卡”。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QQ群、微信群等窗口、平台,面对面听取选民呼声,了解选民意见,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

强化培训交流让代表素质更高。人大代表想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必须强化系统的培训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知识。因此,该镇人大把代表的培训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履职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分片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开展对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知识进行培训,让代表掌握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职责的必备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本领。同时,还计划与区内外镇级人大开展相互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主题实践活动让代表履职更实。为进一步解决好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问题,该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总结,一是以“一月一活动”为抓手,在每月设立一代表活动日,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程序和代表活动内容;二是以“建设幸福大丰、争当模范代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组织全体人大代表“访选民、听意见、提建议”;三是以“五个一”、“五争当”为载体,进一步调动代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大人大宣传氛围让代表意识更强。紧扣党委中心任务,做到“四突出、四加强”。一是突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紧紧围绕“七五”普法,加强对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及人代会的宣传报道;二是突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宣传,加强对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宣传;三是突出对人大日常工作活动的宣传,加强人大在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和组成人员进行重要的活动的宣传,如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等;四是突出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宣传,加强对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呼声、为民办实事、接受选民监督等方面的宣传,着重宣传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大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等等,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草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董华鸿)                          

 

【信息传递】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来丰调研

2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史和平来我区调研,重点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目标,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视察我区海水淡化项目推进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庄兆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尹卫东,市委常委、大丰区委书记王荣,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倪峰,及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区委常委罗强等省市区领导陪同。

调研中,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汇报及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建议,并就助力“两聚一高”主题与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参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积极献策,提出了“加大人才战略的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关注农村新型主体发展”等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并纷纷表示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依法履职,积极作为,通过人大代表的自觉宣传和带头实践,为推进“两聚一高”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调研组对我区及各位代表认真落实“两聚一高”新要求,务实推进强富美高新大丰建设的热情和干劲表示肯定,希望我区及各位人大代表再接再厉,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在丰期间,史和平一行还来到我区海水淡化项目现场,察看瓶装水灌装车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详细了解项目推进最新进展。对我区坚定不移加快示范项目建设,推进项目逐步走上示范性、经济性、可持续发展之路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我区加大工作进度,加快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展示和放大项目示范效应,促进项目更好更快发展。   (李方然)

【人大知识】

为什么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这是人大代表进行工作和开展活动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从根本上说,这是由于人大代表的职责、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的程序以及方式都是法定的。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保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要求。

代表法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要遵守的法律,专门调整和规范了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其核心问题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问题。代表法不仅明确了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且规定了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定位、权利与义务、必要的保障和制约等,使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有了根本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因而是我国关于人大代表的专门法律。此外,宪法以及选举法、有关国家机构组织法、有关人大或者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等,也对代表的职责作了相应的规定。人大代表必须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的职责来从事工作、开展活动。

人大代表的工作和活动的程序是法定的。违反了法定程序,就不能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开展好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以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维护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的工作和活动方式同样也是法定的。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都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人大代表的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需要符合法定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的监督。

 

本期印发:四套班子领导,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各委办局各镇人大、两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区人大常委会各委

本期编辑:黄永新                 总第二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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