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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版第2期

大丰人大·(2015/4/24 9:22:36)·

关于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

调查与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也作了具体部署。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是当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近期,我们组织到姜堰、建湖、铜山、盱眙等县区学习借鉴,启发颇深,在结合本市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思考后认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通过政策激励、组织引导、行政推动等措施,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为载体,培养出一大批种类繁多、各具特色、竞相发展、典型致富的新型农业主体,全市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

一、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数量稳中有升。专业大户形成特色。我市近年来共发展种植、养殖、流通等方面的专业大户6865家,其中种植大户3260家,1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大户1610家。家庭农场快速兴起。市政府制定了鼓励政策,给予家庭农场更多的扶持,全市2014年新创办家庭农场55家,累计达131家,经营的范围涉及大宗粮油种植、特经园艺林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众多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稳定提高、规范运行中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带动农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076家,成员总数27.38万人,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246家,入股农户2.28万户。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我市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一批从事农业种植、蔬菜加工、花卉苗木、农产品电商等企业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各类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加工企业219家,新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近100家。现代农业园区颇具规模。我市以“六沿”高效农业示范带为抓手,已建成19个农业园区。占地2000亩的盐土大地建成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占地5000亩的丰收大地建成省级示范农业园区;大桥、南阳、草庙、万盈等镇农业园区特色显著,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发展。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机制逐步建立。市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并积极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改善优化水利、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去年,我市对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设施种养业、农业招商、农产品品牌创建、合作组织规范建设和家庭农场发展等方面的财政奖补资金达1500万元;市国土局还出台了预留晒场标准,更好地方便大户承包经营。制定执行土地流转的政策,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收益递增机制和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流转。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2014年全市金融系统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近9亿元。积极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达到全覆盖。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效应日渐显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带动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面不断拓宽,带动功能比较明显。新丰镇温氏公司,辐射带动650家养鸡户、306家养猪户创业致富;大丰市金鹿渔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联保融资、统一苗种采购、统一饲料供给、统一渔药供应、统一标准生产和统一商标销售的“六统一”管理服务模式,集规模养殖、饲料生产、产品销售、水产品加工为一体,收益社员1000多人,成为全省较大的农民渔业合作社。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创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经营模式,实施统一开发经营,并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位于大桥镇丰禾大地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内的千亩油桃基地,流转千亩土地发展设施油桃及黄桃种植,并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桃园经济,打造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效应;宝龙集团在三龙镇斗龙港村流转土地3500亩用于发展稻虾养殖,带动周边两个村100多户发展稻虾规模养殖。家庭农场的兴起,不仅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的问题,还带动了农民务工就业。草庙镇万明家庭农场吸纳本村100多名富余劳动力,人均年收入3万元左右。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强化服务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建成“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市农办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创建了大丰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站,初步形成了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网络,政府公益性服务内容不断完善。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重点在农资购买、种苗繁育、机耕机收、病虫害防治、收储加工、包装销售等领域大力培育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等服务,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深入推进农业专家指点、农技人员蹲点、业务团队建点的“三点”工作法,积极推广“一村一名农技指导员”制度,在现有农业园区、龙头企业、规模种养基地推进智能农业发展;举办40余期培训班,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6万人,激励农村能人、返乡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工商企业发展现代农业。

二、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土地流转,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农民致富,自身经营规模逐渐壮大,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1、土地流转存在薄弱环节。土地流转形式单一,流转成本偏高,部分村的流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土地用途、权责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不够明确和规范。部分镇村缺少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农户不愿流转的现象仍有发生;土地流转后,由于缺少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产生一些纠纷。

2、部分主体运行尚未规范。一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内部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有的合作社甚至“有组织无合作”、“空壳化”现象突出。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农户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力不强。

3、抗风险能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缺乏抵押物,涉农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大部分镇村还没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4、配套服务建设滞后。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难以适应新型经营主体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服务的需求;部分村的机耕道路、农田水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力量,我们要积极鼓励引导,加大培育帮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1、加强宣传,造浓发展氛围。要加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宣传。树立良好的发展导向,使农民、个体经营者、工商企业、企事业人员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投资、发展农业具有广阔的前景,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同时还要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盱眙县制订政策,鼓励外来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已有新加坡、台湾等地的10多名客商在当地发展花卉苗木、食用菌等产业,总投资5000多万美元,流转土地1万亩,成为全省的典型。

2、创新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要创新培育方式。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积极探索土地股份、股田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姜堰区鼓励农民委托经营,由镇村争取农开资金、土地整理项目,使沟渠、涵闸、水电、道路等配套,按不同地块划分100——500亩不等的田块对外发包,加快土地流转。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善经营懂管理的农科人员、种养大户、有一定规模有意向发展现代农业的民营企业等发展规模农业,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大学生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引导农村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活力。要创优发展环境。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生产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创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影响力;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的业主准入、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动态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电商化方向发展。建湖县“几百粒”食品企业,积极与淘宝合作,开展物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卖店、加盟分店,去年,其电商平台销售额达5600万元,成为全省较大的农产品电商企业。要创新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政府风险补偿、社会保险机构和金融部门提供信贷支持的融合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服务。铜山区在全国首推“政银保”农村小额保险贷款模式,区财政出资5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人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保险,邮储银行提供1:10比例,即5000万元贷款支持,为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3、完善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要全面推行农业保险。不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流转的土地做到农业保险全覆盖。要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建立准入制度;各镇要对农业经营者按一定的比例逐年收取风险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防范各种风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提取风险基金,以丰补欠,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动态管理。各镇和市有关部门,对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要管控结合,及时跟踪督查,掌握经营者的生产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要早预测、早防范,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强化服务,搭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要强化科技服务。鼓励农科人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科技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兴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探索镇村集体兴办或领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逐步实现统一供种、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烘干、统一秸秆还田,把兴办集体农业服务组织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相结合、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整合支农资金,优化使用效率,提高支农效能,增加集体积累。姜堰区鼓励有条件的村领办成立为农综合服务社,由村集体购置农机具,国家和省、区的农机补贴作为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目前该区10个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得到了农业部、省农委的肯定,并在项目上给予扶持,获得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新奖。要认真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为广大农户、农业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等服务。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强化农民职业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本期印发: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相关委局办,各镇人大、“两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本期编辑:    总第二百二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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