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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调研版第3期

大丰人大·(2014/5/30 9:59:44)·

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和谐发展近月来,我委围绕如何科学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办园、加强幼儿安全保障等方面,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一)、保育教育概况

规范达标的幼儿园及办园点52所(个)其中注册幼儿园40所暂停注册幼儿园6所隶属于乡镇中心园的村办园点6个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40所注册幼儿园中,隶属于教育部门3所集体园22所民办园15所,合计班级总数363个另有无证幼儿园19所。

全市在园幼儿总数13189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7.71%。市区在园幼儿人数为5580人,乡镇中心园人数为7308人,隶属于镇中心幼儿园的村办园点幼儿人数301人。在省优质园就读的幼儿8918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7.62%;在盐城市优质园就读的幼儿195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4.79%平均班额36.33人。在无证园就读的幼儿人数1500人左右

全市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总数1294人,其中有专任教师(含园长)921人。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4.18%;具有本科学历的有249人、大专学历的有455人,大专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总数76.44%。公办园中有专任教师574人,公办教师仅有153人,公办教师占教师总数26.65%。全市“两教一保”配备到位的幼儿园只有7所,占全市幼儿园比例为13.46%。

(二)、工作成效

   1、措施有力,教育水平提高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以通过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争创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努力挖掘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一是启动省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市2012年启动,2013年12月,顺利通过省示范区创建小组现场评估验收。二是认真开展省、盐城市优质园创建工作我市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每年力争达到创建2-3所省优质园的目标。目前,全市已创建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除新丰、草庙外,每个镇都有一所以上公办省优质园,成型园中省优质园占比为盐城市最高。今年上半年,我市有5所幼儿园申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2、投入加大建设步伐加快为激励各镇(区)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市政府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凡新建公办幼儿园,每所财政奖励人民币100万元,确保全市每个镇(区)都建有1所以上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截止3月,公办园性质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城东新区幼儿园、刘庄镇中心幼儿园正在建设之中,已接近工程尾期;新丰、白驹、草堰、草庙镇中心幼儿园正在规划筹备中。

3、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办园。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规章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年度“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儿园防止“小学化”现象、“乱收费、乱办班”专项督查和“大丰市管理规范示范园”创建等系列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手段,依法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使绝大多数的幼儿园建设纳入到法制轨道

4、提升素质,优化师资队伍。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大公办园教师进编力度,公办园事业编制教师比例逐年提高2013年考录了44名幼儿教师,2014年拟招录51名幼儿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幼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园本培训、基地学习、教学评比、课题研究、名师带教、观摩培训等各类培训方式,有效提高了幼师的专业素养和保教能力。

5、突出内涵,特色优势彰显。对照国务院和江苏省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及时修订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创建工作意见》制定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评比细则定期指导开展幼教特色文化建设。以内涵为主题,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创建理念,我市各幼儿园逐步建立了各自独有的特色课题,例如市幼儿园地方文化教育活动、明达幼儿园艺术教育、万盈镇第二幼儿园剪纸特色课程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多次在市级以上活动中得到展示、获得奖项我市幼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呈逐步放大效应,有效提升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办学品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一些成绩,但学前教育相关条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广大家长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有差距。各级领导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及义务教育对幼儿入园率的考核赶不上小学入学率和高中升学率的考核。在财力投入上,幼儿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公立幼儿园的投入不足,新建的少,准备建的太慢新丰、草庙两镇仍无公办省优质园2012年立项新建的3所乡镇公办园,仅刘庄已经启动,白驹、草庙两镇均未开工2013年立项新丰镇幼儿园,目前规划尚未批准。对照“省优质园占成型园70%”的标准,在我市49所成型园中,省优质园24所,尚缺10所,而我市的义务教育工作在2013年度已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审,学前教育工作仍是大丰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二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性明显。全市幼儿园的布局设点跟不上全市城乡统筹、城镇村庄规划调整的步伐,特别是偏远村庄的办园点还很少。我市72万人口,幼儿园及办园点只有52个,幼儿园数量偏少,不能达到“每1万人有1所幼儿园”的标准,学前教育工作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在这些幼儿园(除公办外)中,保教人员配备不足公办教师比例不高的现象较突出市区小区需要完善,乡镇公办园尚未全覆盖,村办园现状令人担忧。目前全市仅有市幼儿园、育红、明达、大中镇中心园阳光分园、西团镇中心园、小海镇第二幼儿园、大桥镇中心园配齐两教一保人员,但是配有专业专职保健医生的却市幼儿园、明达幼儿园。公办园专任教师574人中仅有153人为公办教师,公办园中公办教师占比26.65%,离省定50%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从2014年起,我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每生每年370元,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未补贴生均公用经费。这样导致了对幼儿教育的理念、以及在园点覆盖面、办学规模、教育质量管理监督力度上存在不平衡,出现城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富裕家庭和普通家庭之间的明显差别

三是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待加强。目前我市无证非法办园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经调查,共有无证园19所,分别在草堰、白驹、万盈、南阳、新丰、三龙、大中镇。这些无证幼儿园校舍简陋、保教设施不安全、缺少玩教具和幼儿读物,更无合格的保教人员,多数是托儿所夫妻店,安全隐患大如何对这些幼儿园进行有效管理,需要引起重视。由于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导致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负面不稳定情绪,影响对幼儿的教育。从调查情况看,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同样年龄的企业职工相比,普遍存在偏低的现象,2013年我市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平均工资仅为1450元,导致教师经常流失,甚至不辞而别,这样易造成幼师队伍的不稳定,同样影响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四是学前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我市绝大多数园舍达不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不少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有危房存在,如市、镇租赁给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大多园舍陈旧,不符合安全要求;村园多为不合格园,房屋设施陈旧,办园条件简陋。这些园点,不仅园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消防、食品、卫生环境和接送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同样令人担忧,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也阻碍了我市学前教育的有序发展应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对策及建议

    依照《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照省、盐城市标准及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整改要求,建议如下:

(一)、加大组织力度,推动学前教育工作良性发展。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提高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发挥好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主导作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幼儿教育工作机制,“按1万人口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专门文件,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制定和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加快镇(区)省、市优质园建设步伐,建立与城乡统筹布局相适应的行政村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省优中心园”的标准,落实镇公办省优质园新建和创建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对尚未建成省优公办中心园的镇要限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鼓励社会多渠道办学,以建设达标园为目标的投入机制,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合理增设村办园点数,要按“园舍全部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无D级危房,没有无证园现象”的标准,尽快启动农村合格园建设工程,按标准新建、改扩建村园,使村园全部建成合格园以上类别的幼儿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入园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要制定办园标准,严把办园入口关,明确办园目标、人员、规模、安全设施,组织达标验收工作,公办园实行度考核,民办园执行年度审核,坚决取缔非法园,依法规范办园,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把学前教育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上来;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幼教持证上岗准入制度,逐年增加学前教育公办教师编制和比例,加大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幼教队伍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每班两教一保及其他各类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到50%”的标准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按要求配齐配足幼儿园各类人员努力达到公办园公办教师50%的省示范区标准。“聘用教师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立非在编幼儿教师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稳定幼教队伍

(三)、严格执法督查,完善学前教育安全防范管理机制。要认真制定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安全防范检查督查工作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近期,开展对非标园、非法园、危房园整治工作,不达标的要达标、非法的要取缔、危房的要改造或新建,限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卫生、安全、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在机制和体制上协调好,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定期对幼儿人身及园舍的安全、食品、卫生、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禁止体罚、防止虐童行为发生,有条件的要配备视频监控,消除安全隐患。对幼儿园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把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安全。

 

本期印发: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相关委局办,各镇人大、“两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本期编辑:李  勇    总第二百零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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