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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调研版第2期

大丰人大·(2014/4/23 12:02:21)·

提高入地流转组织化程度

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经营

 

市人大农村工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农民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发展,我市农业目前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都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提出了迫切要求。为此,我们对全市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扩大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面积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9%,流转农户10.58万户,占总农户的51%。我市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十分注重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地各种矛盾纠纷,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和实践农业规模经营的路子。

(一)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市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流转方式。一是农户间自由流转。通过亲戚朋友间的委托经营,农户之间调换、互串等方式,把位置不同的地块集中到一起,实现小范围的规模经营,为全市的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二是股份合作流转。推行以田入股、以股分红的流转经营形式,成立合作社,合作经营,联合经营。三是大户租赁流转。通过招商引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到农村租地建设的农业项目增多,目前全市土地流转中用于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13.82万亩,用于农业企业的3.5万亩。四是联营合作流转。通过土地托管,公司、村委会或农机大户用“五统一”的方式,把土地连片,统一供种和管理,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之和外出务工者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土地流转收益由低向高收益转变。

(二)载体建设比较完善。市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投资项目作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载体来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已建成市镇两级园区19个,辐射带动面积23万亩,带动周边农户9.5万户发展高效农业。南阳镇金色阳光、草庙的希望田野丰收大地等到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带动了周边大批农民就业、致富。

(三)政策机制逐步健全。一方面,我市制定了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补助与奖励政策,对土地流转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分别对投资经营者、流出土地农户和流转组织者给予补贴和奖励(对土地流转规模单宗300亩、500亩、10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另外,许多镇也拿出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另一方面,制定了执行土地流转政策,即要严格遵循“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严禁改变土地用途,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建立严格的流转台帐和流转收益递增机制,加强土地流转跟踪监督,严明土地流转工作纪律,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四)管理协调得到加强。一是完善基础工作。市有关部门根据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了相关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镇遵照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建立流转服务网络。成立了市镇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成了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广大农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发布、供求登记、政策咨询等服务。是强化纠纷调处。建立健全了市、、村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库,系统掌握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信息,对来信、来访建立接待、登记制度,并做好跟踪督办,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我市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行为不规范、效益不高和机制不活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民流转热情不够高一方面,部分农户恋土观念严重,对土地的依赖性过强,加之中央惠农政策较多部分农民不愿流转另一方面,部分镇村农业结构调缓慢,专业大户较少,带动能力不强,民流转积极性不高。

二是流转行为不够规范。部分农户流转的土地没有书面协议,经过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鉴证所签书面协议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上附作物处置、有关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部分承包者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把耕地塘养渔、或养虾等。

三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各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都已建立,但其在土地流转信息发布、项目推荐等服务工作未能高效运作。土地租赁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新型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尚未发育形成;部分村(居)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不高,土地供求信息渠道不畅,时常出现土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

四是流转纠纷时有发生。据了解,我市各镇流转的土地纠纷主要是二轮承包的遗留问题、界址纠纷、承包金过低、流转土地操作程序不规范等方面,而产生矛盾和纠纷。

三、我市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思想重视、坚持原则,积极引导、规范管理,扎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积极稳妥,合理引导。一要加强宣传。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对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坚持原则。土地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严禁强迫流转。对流转对象、面积、项目、价格、期限、程序等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损害农民利益。三要因地制宜。各镇、村要根据实际,确定流转形式,坚持以本地农民为主、以种植业为主,引导农民向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有实力、有市场、有管理、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对农户过小、过散的地块,要大力推行联耕联种,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二)规范管理,促进流转。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流转机制,做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严禁掠夺式经营。要加强承包土地管理,全面推进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承包合同、权证、地块、面积到户及时整理和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对土地流转方式、用途、合同期限、设施使用、违约责任的内容作出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签订长期合同的,要保证土地流转收益随土地效益的提高而同步递增。要建立好土地预流转动态管理制度,增加农村土地储备,并加强对承包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确保广大农民土地资产合法权益。

(三)健全网络,优化服务。市委农工办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土地流转原则,规范操作程序,指导、监督各镇、村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镇、村要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建好土地流转储备库,积极组织农户与土地承包方就土地流转价格、流转条件、合同期限等进行协商,维护双方利益。要强化服务,及时为广大农户提供土地流转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强与合同签订双方的沟通,对可能出现矛盾的苗头,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切实保证流转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四)完善机制,提供保障。要建立就业保障机制。加快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开拓新的就业途径与就业岗位。要鼓励承租户主动、优先吸收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务工,让流转出的农民有活干,有事做,有收入,帮助农民解转让土地后的后顾之忧。要建立风险调节机制。扩大流转土地的保险面,探索缴纳和提取风险保证金等制度,把因自然、市场等因素造成的损失降到最近程度,建立防范预案,降低风险。要健全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解机制。市、镇、村要成立纠份调解组织,加强流转土地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调解各种纠纷和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农村土地流转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期印发: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相关委局办,各镇人大、“两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本期编辑:姜  玲  第二百零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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