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十期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29 更新时间:2011/11/30 14:54:22

【工作动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一行来丰视察

 

11月15—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全林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来到我市,就“关于加强城乡联网供水力度确保苏北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古城,盐城市副市长陈还堂和我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峰,市委副书记殷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相凤,市委常委郭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继永陪同。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是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1”重点工程,是今年人大一号议案,也是市政府为民兴办十件实事的头号工程。按照“一个水源、两个水厂、市镇联网”的总体规划,我市已形成“以市区为供水中心,辐射镇、区、港、场”的供水格局,预计2012年底在盐城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李全林在听取了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情况汇报后,亲自来到西团镇供水加压站和部分农户家中,实地察看工程实施情况。总投资300多万元的西团供水加压站已投入运行,供水服务区域达96平方公里,日供水能力为6000吨,受益群众达3万多人。李全林现场详细询问了该站管网设计、水源水质保护、设施维护等运营情况。 

在众心村村民杨生华家中,李全林拧开了水龙头,仔细察看水压、水质情况,只见水流喷涌、水质清澈。杨生华一家告诉李全林,以前家中的自来水每天只能供应2个小时,用水很不方便。去年11月镇里统一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后,情况就大大改观了。如今的自来水水压大、水质好,而且24小时供应,生活用水十分方便。 

视察中,李全林充分肯定了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已取得的成绩。他认为我市水务一体化管理科学、水源保护得力、供水管网建设力度大、速度快。他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工程推进力度,尽快实现进村到户全覆盖,让老百姓家家喝上放心水,全面解决好全市72万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在盐城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在丰期间,李全林还参观了东方湿地公园、大丰规划展示馆、风电产业园科技展示馆、金风科技公司等现场,对大丰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表示赞赏,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夏萍娟)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

 

2011年11月1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30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倪巍山、陈同远、夏继永、王周斌和委员共20人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同远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市选举委员会、各镇及市人武部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接受大丰市选举委员会、各镇及市人武部选举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决定》。(金福华)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

 

11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陈同远、

夏继永、王周斌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家祥、副市长汤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周斌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陶培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夏寅所作的《关于201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调查报告》。至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662088万元,占年初人代会预算的110.9%,增长62.5%;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25816万元,占年初人代会预算的87.53%,增长50.48%,税收比重为75.6%。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524214万元,占年初人代会预算的120.34%,增长69.56%,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41831.52万元占年初人代会预算的79.15%,增长50.48%。经过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大丰市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农业建设《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王晓聪)

 

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面展开

 

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主持召开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选委会相关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袁冬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倪巍山出席会议。

按照省、盐城市要求,我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至明年第一季度结束。按照相关规定,市镇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设立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关于成立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讨论研究了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工作日程、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核对办法等具体事项。

会议指出,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举法修改后,选举工作面临人口流动大、选民登记难、思想多元化等新问题。各领导小组要做到思想认识、工作人员、选举经费、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到位,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李方然

 

【工作研究】

 

切莫让“依法远离道德”成为全民共识

         

                      市人大办公室  王海滨

 

年轻人结婚时,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老人跌倒了,该不该去扶?发现小偷,该不该抓?

在道德框架内,这些本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一旦进入法律层面,似乎就成了很棘手的技术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条文几乎涵盖了每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时间历程和从头到脚的每一寸空间。人们稍加注意便会发现,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已告别往日那种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本应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相对于法律的不断完备,同属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道德,其空间却在不断收缩,影响力也在不断下降。更为可怕的事实是,本着热心道德做好事的人,最后往往会被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判为有罪,一再出现的此类案例,似乎在现身说法,告诉更多的人“依法就要远离道德”。

法律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低标准,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来实现,而道德更多要靠社会成员自我内在的约束力来实现,从这一点来讲,道德的地位高于法律。道德如果能依法推广,那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但现实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更多是要求社会成员“依法办事”,而不是要求大家“以德服人”,因而有很多原本应在道德层面解决的问题,现在都下移给了法律,以最低标准来评判。一些在道德标准框架内原本不成问题的问题,现在都被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正在变得很成问题,引发了人们思维模式和是非标准的改变,人们传统的道德观念在这些法律条文面前无所适从,社会也因此渐渐变得混乱起来。

道德滑坡,靠法律能否救赎?这当中关系到一个对法律与道德两者关系的认识和把握尺度的问题。没有法律是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法律的确能管很多的事,但在法律管不了、管不到的地方,道德可以弥补法律的空缺,引导人们规范并纠正与社会普遍价值相背的行为。法律和道德两者各有各的适用领域,只有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才能使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如果非得说法律可以救赎道德,那一定要注意这样一条原则:法律在自我发展完善的同时,必须尊重道德并为其留足发展的空间。

法律完备,是社会的进步,但如果我们片面追求立法的无微不至,法律就会无节制地扩张,侵占本属道德的空间。这样一来,看上去法治是在进步,但实质上却是在以全民道德水准的下降换取律条的完备。所以无论这些条文最终是因为自身的繁冗无法实施,还是我们以更为繁冗的释义来保证其得以实施,都将不会是社会之幸、人民之福。

道德的形成,往往需要千百年、若干代人的汰选和积淀,而道德的沦陷,往往会在法律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后,倾刻间便土崩瓦解。无法可依时,我们有道德可作为最后的底线,现在有法可依了,这条防线交给了法律,而法律又会因为自身的不完备而难以让人们建立起对它的敬畏,或因为技术障碍无法施行,那结果将是灾难性的。所以我们对立法要怀敬畏之心,立法既要考虑到人们能不能遵守,又要考虑一旦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后将会出现的各种可能。

人是有情感的,人与人之间不仅有物质的联系,还有心灵的沟通。虽说“法不容情”,但法终究是为人服务的,法治建设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认识之上,只能增进而不能削弱人与人之间所固有的美好情感。相对而言,物质联系更多可以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因为法律可以维持社会秩序。而心灵沟通则是心与心的相依相偎,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联系,更宜以道德来滋润和呵护,因为道德是心灵工程,能让民族更具凝聚力,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宁。不难发现,当下法律发展中存在一种倾向,就是以“物”为中心,用冷冰冰、硬棒棒的条文来“物化”人与人的关系,使人看上去更象是物件而不是人,更象是竞争对手而不是合作伙伴。这种立法取向,实质上就是在以法律的手段侵占道德的领地,是在异化甚至是毒化人们的心灵。以国家机器的权威颠覆传统的道德,以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引导人们远离道德,这种法律导向,是十分有害的,也是十分可怕的。

法治与德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底线越抬越高,就会压缩道德的空间,道德沦陷的结果必然是人性的倒退。一个没有道德的民族,肯定也没有思想,没有信仰,没有灵魂,没有希望。如果我们非得要说依法维护道德,那在道德需要法律提供强力支撑时,法律的介入必须有所作为,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以摧毁或瓦解道德为代价,因为我们建设法律的本意,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更好地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生活在法律底线之上的道德层面中,评判是非对错的社会标准,除了法,还有理和情,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顺序就是合情、合理、合法,三者中以情动人为上,以理服人为次,以治法人为最低。这种治理构想最大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情讲情,有理说理,实在说不通了再诉诸于法,所以非法律义务的行为,还是交由道德来约束更为妥当。

 

【两院传真】

 

市人民检察院举办

“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专场”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11月10日下午,大丰市检察院举办了“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专场”。11名大丰籍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代表委员们视察了大丰市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检务大厅、廉政教育基地、检察文化建设等,并观看了该院检察服装秀在“全省检察机关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中的演出视频。

座谈会上,李勤检察长向代表委员们简要汇报了该院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工作。重点就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汇报,并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对该院“积极服务全市大局”、“全力延伸检察触角”、“创新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该院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同时,继续发挥“全国模范”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创新创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服务全市转型发展、建设幸福家乡再立新功。(黄韶杰)

 

市人民法院四项措施

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举措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努力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是全面打造模范学习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共中央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开设“星期六党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举办“法官讲堂”,实施“青蓝工程”,审判工作“以老带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二是精心构筑精神文化家园。提炼了“公铸法魂、廉树法威、诚展法韵、勤显法效”的大丰法院精神,制作《大道无垠》、《凭海临风踏浪行》等专题片,宣传法院精神风貌。开展向优秀法官陈燕萍、詹红荔学习活动,发挥典型引导、示范作用。组织开展篮球、乒乓球以及演讲、体操等比赛活动,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三是着力树立争先创优品牌。修订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健全人才分类评价考核体系,不断规范法官业外行为。开展以“公正、廉洁、诚恳、勤勉”为内容的“四型”法官评选活动和以及“法官之星”、“调解之星”、“管理之星”、“服务之星”为主题的“四星”评比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四是用心塑造物质文化典范。在院办公大楼正门两侧设有宣传法律文化的石浮雕、二楼大厅设置宣传廉政文化的铜浮雕,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院文化的熏陶。院内设立图书室、廉政书架,推进“院史陈列室”建设,方便干警学习。每个部门都有部门精神,每位干警都有人生格言,并在监督台上公布,培养干警与时俱进的职业风范。

 

【信息传递】

 

市人大机关认真学习倪峰书记讲话

 

2011年11月5日上午9点,市人大机关会议室内人头攒动,大家济济一堂,准时参加“星期六党校”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倪峰书记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特别是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的指示要求。按照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大干六十天,冲刺夺全年,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党代会献礼。

在讨论环节,大家畅所欲言,对如何组织开展好“大干六十天,冲刺夺全年”活动发表看法,有的同志建议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狠抓项目投产,这样才能确保经济建设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有的同志就市民文明知识中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发表自己的见解,并表示要以创建“省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全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有的同志认为,文化建设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要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做文化建设的践行者。(姜玲)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

市食药监局、工商局工作

 

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食药监局和工商局工作进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陈同远、夏继永、王周斌,副市长石根美、汤建参加评议。  

根据2011年初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推选结果,市食药监局和工商局成为本年度接受人大评议的政府职能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通过发放问卷、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法,进行了广泛调查。

评议工作小组充分肯定了市食药监局和工商局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市食药监局和工商局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开展了大量主题活动,提高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同时也存在对自身工作职能和相关法规宣传不广泛深入,对市场监管不能完全到位等不足。评议小组成员建议两局要进一步增强自身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情况,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协调沟通。 副市长石根美、汤建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就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夯实整改落实工作的措施,巩固整改落实的成果,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施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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