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论坛】
李全林在省人大机关
2010年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两个率先”的承启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依法行使职权,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机关建设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创常委会工作新局面必须加强机关建设。前不久,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先争优调研座谈会上强调,要努力建设效率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机关。我们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为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可靠的保障。下面,我就加强机关建设再强调几点:
一要大力提高服务能力。人大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人大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三会”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常委会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人大机关的形象。机关全体同志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超前服务、高效服务的意识,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服务水平还与服务能力密切相关,服务能力不提高,服务水平就上不去。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定要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机关的服务能力。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善于把学习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真抓实干的举措,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熟悉本职工作,熟悉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文字工作水平。
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和工作创新有机统一。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如有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要及时向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上级机关请示。严格区分依法办事和按惯例办事,不以习惯做法代替法律和政策规定。做好人大工作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推进工作创新。机关工作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就必须突破惯性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我们在这方面有不少新的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把一些成功的新举措上升为新制度,不断改进机关工作。
三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本届以来,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机关作风还存在着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个别处室软弱涣散,作风漂浮,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纪律松驰。个别同志对领导决定的事阳奉阴违,甚至顶着不办,缺乏起码的组织纪律性。有的干部心思和精力不放在工作上,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态度消极,既不会办文,又不会办事,得过且过;有的干部缺乏责任心,马虎了事,工作中屡屡出现差错和失误,甚至造成重要文件出错;有的干部因循守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出现这些情况,有的是能力和水平问题,有的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有的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存在。作风建设是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定要下大功夫、花大力气,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取得新进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视和加强薄弱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今年的机关作风建设,仍然以处室为重点。对抓作风建设不力、机关干部职工反映较大、不适合担任处长的,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四要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做好机关工作,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健全党组织生活。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兑现公开承诺,引导党员把创先争优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引导党支部和党员见贤思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机关党员群众满意的“强基”工程。当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扎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点评,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开展认真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创先争优活动要深入开展,务求实效。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要实现四个“新”的目标: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在服务群众上有新举措,在服务“三会”上有新提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有新成效。
【工作动态】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
4月28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老龄工作、市政府《水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教育局、质监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工作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丁瑞云、陈同远、夏继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湘珍列席会议。
会议针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呈现愈来愈快的态势,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早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为幸福大丰建设多作贡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贯彻落实新《水法》所做的工作,希望全市上下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把保护水源当作生命线工程,严防各类污染物进入水体,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质监局要以人大代表工作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整改建议,推动工作取得新的提高。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四个一”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效能的实施意见、关于2011年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施意见、关于2011年人大宣传工作意见。会前,举行了《水法》法制讲座。
【理论研究】
编者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新农村建设将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之一,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成果,本刊将陆续刊登。
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倾向性问题
王海滨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支撑。根据党中央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秀美的新家园。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社会现状以及群众思想认识、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近,笔者对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较为具体而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一是超越经济实力许可,进行一级压一级的大跃进式的建设。县域经济是组成中国经济的基本单元,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基础。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一极,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主要依靠县乡两级地方财政,所以只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增强乡镇经济整体实力,才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而目前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很大,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县域经济实力支撑城市发展已经很吃力,那只有把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压力往镇级财政推,但镇域经济同样困难甚至更难支撑,于是镇又往村级转移压力,而现在的村级实力强的不多,有部分是倒挂村、负债村,上级压下来的新农村建设任务不能不完成,急要的启动资金只有靠举债,或者是向银行借,或者向个人借,或者是村干部自己垫,结果搞得村级债务老债没化解,新债又增加,最终无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是不考虑成本,进行片面贪大求洋的设计和建设。不少地方片面强调新农村建设要高起点规划、不惜血本搞规划,一讲到规划就要一百年不落后,一谈设计就要请国外的机构设计。规划一味求新、求高,建设又一味地求大、求洋,认为规划水平上去了,建设质量上去了,就会受到群众欢迎。结果房子越建越洋气,但却不适合农民居住,这样就造成浪费,花了好钱也没有办成好事,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不顾农民意愿,进行强制式一刀切的建设。不少地方搞新农村建设,不管农民答应不答应,乐意不乐意,统一房屋样式,统一搞强迫代建,建成后让农民购买。有些农民认为自己建的成本只有购房价格的三分之二,想拿宅基地自己建房子;有些群众认为在农村住楼房不方便生产,想建平房,但都被告知“行不通”。
四是不考虑地区特色、民风民俗,进行机械简单的复制式建设。不少地方的新农村建设,都搞成了“千城一面”、“万村一面”, 建的房子样式是统一的,集中的新村庄外观也是一致的,走到哪里看,房子庄子都差不多,这样就没有地区特色,没有民风民俗的人文元素的体现。有的地方的新农村,房子是仿古的或者西式的,村庄的名字是洋名字,搞得不伦不类。
针对这些问题,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任何一项工作,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是取得最终成功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号召建设新农村,是为了改变农村面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这是总体方向,必须坚持。在具体实施中,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自身人文和历史条件,保护好原有的村镇历史风貌。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多听听农民怎么说,想要什么样的新农村,多做一些农民群众欢迎的事。民俗民风是长期的生产生活积淀的人文财富,生产生活习俗是人与自然长期和谐对话总结出来的经验,这些都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赖以区别于其它地区和民族的特有印记,是溶入文化灵魂的生活元素,不是随随便便想丢就丢掉的,不能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圈地拆迁运动、灭村毁庄行动,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保护好农村现有的区域特色和非物质的人文遗产。
二是必须科学规划建设。按照中央指示和省市各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到每个镇村,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标准规划。规划要讲求超前,但不能脱离地方实际,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许可,同时还要兼顾符合现阶段的具体要求,长远与实用相结合。新农村的规划要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否则再高再新也不是个好的规划;房子要造得实用宜居,否则造得再大再洋气,想要的功能没有,有的功能又用不上,那就会成为摆设,造成浪费。所以,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农村特色,考虑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具体实际和需求,既要考虑到长期功能、后续更新增加的方便,又要考虑到短期居住的实际需要,合适而实用才是科学的。
三是必须注重形神兼备。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新的有形变化,如村庄道路,河流桥梁等,但同时要注意,新与旧的区别,改变的不单只是有形的物质方面的风貌。新农村的“新”,还应该有人的思想意识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等精神领域的改变来综合展现。所以,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来做,既要努力建设有形的村庄,又要加强精神家园的建设。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农民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生产方式技能、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和培养,让新农村里的农民成为真正的新型农民。
四是必须保持农村特色。新农村建设,强调“新”,但归结到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农村”,农村就要有农村的特色,特别是特色村、示范村的建设,都要注意这是在建设农村,而不是复制城市。村庄的功能定位要切合农村实际,不能严重脱离农民的实际需要。现阶段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民还不可能完全从土地上挣脱出来变成纯工人,农民住在农村,就要搞种要养,就要收获贮藏,种地得有农机具,有燃料、肥料;养殖得有场地,有饲料、粪便;收获粮食要归仓,秸杆要还田,得有晒场、仓储等。这些问题在城里是不存在的,但在农村就是一个关系到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很重要的问题,而目前不少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是在简单复制城市模式,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五是必须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规划与建设必须实现均等化,特别是规划、投资与基础设施、住房建设方面,要统筹城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无论是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方面的公共服务,还是低保、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城乡差别。要实现城乡均等化的统筹发展,就必须真正把城乡看作两个平等的社会主体,在投资、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甚至对农村要有更好的政策和环境,以补偿多年来重城轻乡所造成的不公平,使农民真正公平地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
【两院传真】
大丰法院“六项举措”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拓宽渠道,健全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
一是通过信访接待把握民意。通过建立院长、庭长接待日、节假日专人值班接访和每季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制度,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深刻反思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在审委会及党组扩大会上通报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剖析原因、督促整改。
二是通过巡回审判贴近民意。利用在全市各区、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极具普遍性的典型案件,如婚姻、赡养、抚养、土地流转权、相邻关系案件等到巡回审判点开庭,现场法律释明,确保案结事了。
三是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采集民意。适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向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等,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2次,参加庭审观摩10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吸纳民意。今年以来,该院5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他们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加强案件回访工作倾听民意。定期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重点了解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针对回访中反映的情况调查核实并限时加以整改。
六是建立弱势群体保护制度维护民意。对于诉讼和执行案件的困难当事人,按照规定进行减、缓、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对特殊群体建立诉讼和执行“绿色通道”,如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农民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建立快速便捷的审理和执行方式。 (董正远)
【信息传递】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全市防汛防旱工作
4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夏继永带领部分委员与代表,视察了全市防汛防旱及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湘珍陪同。
视察组先后察看了市区城防东站与防汛物资储备、西团镇众心村龙中河疏浚工程等现场,了解了全市防汛防旱及水利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去冬今春,我市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原则,大力实施沿海港闸治理、农田水利和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等重点水利工程,强化汛前检查,完善度汛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视察组在充分肯定全市防汛防旱工作的同时,要求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扎实推进水利建设,超前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本期印发: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各委办局、各镇人大。
本期编辑:王晓聪
总第一百五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