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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11/9/30 16:24:24)·调查报告

 

——20119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和主任会议的布置,9月中旬,我们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同远的带领下,对2009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的专项工作汇报,个别征询了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干警的意见,召开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市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和部分律师参加的座谈会,查阅了公诉工作统计报表和部分卷宗。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诉工作的成效和主要做法

2009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升公诉水平为目标,以延伸公诉职能为抓手,以提高公诉队伍能力素质为重点,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公诉工作因实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和嘉奖。

1、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根据我市沿海开发力度加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财犯罪和影响沿海开发的犯罪,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36件218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302件1927人。注重加大对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力度。三年来,共对职务案件提起公诉37件38人,全部被人民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2、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作为重点, 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在侦查监督上,全面、严格审查漏犯、漏罪,三年来,公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175件43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追诉漏犯12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50件101人。在审判监督上,对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案件,重点对判处罚金刑、缓刑、免除刑事处罚案件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查,对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提起抗诉。三年来,共提起抗诉5件,均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其中1件被改判,1件被发回重审。

3、以提升公诉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公诉工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公诉改革新途径,以促进公诉水平的提高。一是实行认罪轻案快速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推行简化办案程序快速办理,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得到了一致好评。市人民检察院因此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试点单位”。二是积极探索量刑建议改革。对提起公诉的案件,都以量刑建议书或公诉意见书的形式提出相对具体的量刑建议,强化对量刑裁判的监督制约,促进法院公正公平量刑三是注重开展检察救助工作。对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开展检察救助,体现执法文明和司法人文关怀。三年来,实施检察救助3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达3万元。其做法受到最高检的肯定,并被检察日报报道。

4、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着力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培养高素质公诉人才放在首位。一是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加强与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合作,组织干警接受专门培训,邀请知名教授讲学,提升干警法理水平,还组织公诉人员前往苏南、浙江等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学习,开阔视野。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开展模拟诉辩对抗赛,提高公诉人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开设“公诉论坛”,进行网上案例研讨,提升公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干警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5、以延伸公诉职能为抓手,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为不断深化公诉工作,延伸公诉职能,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首先,大力开展刑事和解。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法院共建了检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从而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做到既依法惩治罪犯,又减少社会对抗,实现宽严相济的平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三年来,刑事和解27件27人,对其中15名犯罪嫌疑人决定相对不起诉。其次,加强风险研判工作。做到一案一评估,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热点案件、敏感案件和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认真制订预案,加强类案分析,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再次,完善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清错误、改过自新,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公诉工作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对新形势下的公诉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好进展和成绩。调查中一致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对公诉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公诉队伍达到了年轻化、专业化的目标,公诉队伍的业务水平较高、廉洁执法效果好。这些都应该充分肯定,应该说取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光荣称号与公诉工作成绩突出是分不开的。但从高标准严要求角度看,对照公正廉洁执法目标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诉部门仍面临案件多人员少、新手多骨干少、人员不稳定的状况。公诉部门除了办案,还要完成行政、社会综治、帮教、宣传、调研等任务因此,公诉部门人手不足的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另外,专业化、综合性的公诉人才还短缺。

二是对侦查、诉讼活动监督力度还不够,质量还不十分高,效果不十分明显。极个别公诉人员监督能力不强,有时有怕得罪人的念头,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有时是有的

三是少数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年轻公诉人员理论水平较高,但是实践办案能力有所欠缺,出庭公诉水平、应变能力还有待提高。极少数案件办案周期长,定性不够准确,个别公诉人员网上办案能力还有所欠缺。

三、几点建议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之一,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诉人是依法行使公诉和诉讼监督权的检察官,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职能,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高水准推进我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工作,针对检察院公诉工作存在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优化公诉人员配置市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公诉工作,按照精简后方,保障一线的原则,公诉部门调配、充实人员,确保公诉部门办案所需的基本人员数量。探索为公诉人配备办案辅助人员,以减轻公诉人从事事务性工作的负担。合理设置公诉部门检察官职数和职级比例,在保证政治素质的基础上,保证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公诉人员占全体公诉人员的85%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以上。要尽量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避免优秀公诉人才流失。要在干部使用、评比表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公诉人员必要的倾斜,建立健全好公诉人激励机制,提高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对审判活动、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检察机关自侦活动的监督。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通过努力,积极营造与侦查、审判机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要始终致力于提高监督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注重监督效果。拓宽监督思路,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正违法审理意见书、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3、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要充分运用公诉职能,提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查能力,善于综合运用新知识、新成果审查判断证据。要准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情节,提高法律运用和政策运用的能力。要提高庭前预测、庭上辩驳、庭上应变能力,确保出庭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注重延伸公诉职能,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等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要深化机制改革,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机制,不断提升公诉工作的水平。

4、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要根据公诉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开展理论研究、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模拟诉辩对抗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公诉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突发、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尝试建立公诉人专业化培训机制,多培养一些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要注重加快执法理念的转变,巩固完善主诉检察官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建立运行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制度。总之,要通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人队伍,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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