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调查研究 >> 理论研究 >> 正文
 
 

关于防范基层选举违法行为的探索与实践

大丰人大·(2011/9/14 9:12:14)·理论研究

三龙镇人大  沈菊兵

 

回顾农村基层政权历次换届选举成功的背后,须值得探讨和思考的问题很多,笔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着眼“四个强化”,致力“四个把握”,对如何有效防范基层选举中出现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握“四个认识

  近年来,我镇民选举热情高涨,但民主法制观念依然相对薄弱。一方面,民们拥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在逐步增强,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民的法制观念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认识比较模糊,要么随意投票,要么成为候选人贿选的对象。因此,笔者认为要使民对选举产生正确的认识,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注重把握好“四个认识”:一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宣传,利用村民例会、农民政治夜校等场所,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制度,让选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二是进村入户宣传,组织镇机关干部深入分工村,登门宣传我国的选举制度以及赋予选民的权益;三是借助媒体宣传,利用镇广播自办节目宣传本镇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让选民们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在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利用各种场合宣传干扰破坏违法选举的案例,让选民们充分认识到破坏选举的危害性,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强化组织领导,把握“四个到位”

  一是领导要到位。基层近些年的选举实践告诉人们,要使选举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是关键。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三者间的关系,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研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同时落实好人员、应急措施等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责任要到位。主管人大工作的部门首先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其次要明确职责,将每一阶段的工作分解到位,第三要加强信息沟通,有利于面上工作统一开展。三是指导要到位。镇人大要正常深入基层调查,掌握动态,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非法拉选票、违背法律、政策规定的行为发生,发现苗头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四是经费要到位。落实选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足额到位,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工作重点,把握“四个环节”

一要科学划分选区。根据实际情况,警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串通选区,操纵选民。同时,科学划分好选区,便于镇人大及时与选区和选民的联系,接受监督。二要合法分配代表名配。近年来,我镇在综合考虑选区的代表名额分配过程中,做到适当控制领导干部在代表中的比例名额,适当考虑女代表、农民工代表名额,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三要依法办理选民登记和提名协商。工作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到选民家中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充分体现选民意愿,不包办代替,不让有“用心”的人操纵,坚持依法确定候选人。四要提高参选率。在选民登记工作中要防止工作差错现象发生,尤其是要加强对关押、收教人员、流动人口的登记,保障这一部分人的民主选举权利。此外,组织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深入部分因外出经商或务工不能回乡参选的村民,打一个电话或发一封信函,让其委托家人依法投票。  

四、强化依法办事,把握“四个界线”

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同时要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依法追究,严肃处理。例如,有个村反映,某大姓村民占全村的比例较大,容易发生拉选票行为。作为人大专职干部深入群众,一方面把带头富、带领群众富并且被村民们信得过的人选出来,另一方面注意正确引导,防止因宗族观念把“庸人”选进来。当然,在工作实际中,贿选等行为的认定并不好把握,既不能把一般的人际交往扩大到贿选,也不能让真正的贿选行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致力把好“四个界线”:一是掌握罪与非罪的界线,二是违法与违纪的界线,三是故意违法与工作过失的界线,四是有组织与无组织的界线。在掌握四个界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区别对待,同时始终强化对选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成立防止干扰破坏选举机构,畅通举报途径,让违法违规选举行为无处藏身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31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