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调查研究 >> 调查报告 >> 正文
 
 

关于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11/4/2 9:02:36)·调查报告

——2011329 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和主任会议的布置,3月中旬,我委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同远的指导下,对2008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法院负责同志的专项工作汇报,个别征询了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及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旁听了一件商事案件的开庭,查阅了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统计报表、部分卷宗。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商事审判工作的成效和主要做法

2008年以来,市人民法院的商事审判以法律为依据,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为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受理商事案件4411件,审结4367件,处理争议金额人民币5.16 亿元。并因此受到上级人民法院多次表彰和奖励。值得一提的市人民法院的公司法的股东知情权等类案审理水平居全省基层人民法院的前列。

1、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市人民法院坚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保障、服务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服务“三区十园”建设工作意见》、《关于为全市沿海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针对各种利益诉求增多特别是一些敏感、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等突出问题,坚持事前介入,积极参与疏导协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如通过先予执行等途径,成功解决了风力发电、石化产业园、博汇纸业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各类矛盾纠纷10多起,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深入重点企业走访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为企业经营发展避免风险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以来,共审理企业借贷案件1512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381件、公司类案件28件、企业破产案件23件、公司清算案件2件,调节、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和安全,保障了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提高商事审判质效。人民法院在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规范司法和创新司法相结合,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努力实现商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着力加强司法手段的创新,在商事审判过程中,对新类型、突发性、群体性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活动并形成调查报告,用调研成果指导审判,提高审判水准,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为政府、企业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商事涉诉矛盾分析年报工作,及时对商事纠纷的类型和特点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注重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工作的研究,及时向政府、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调整相关政策、弥补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有益的意见、建议。2008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20多份。

3、保障涉案民生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人民法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方针,不断创新强化司法为民举措,把保障涉案民生作为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坚持调判结合,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各类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在企业破产及公司清算案件的审理中始终把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作为执法的标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事诉讼调解的新方法,始终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通过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促成矛盾纠纷的化解。3年来,市人民法院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商事审判能力。市人民法院坚持把抓好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商事审判法官的整体素质。重视加强法官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正意识进一步提升。着力培养法官的司法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开设“法官讲堂”,实施“青蓝工程”,组织“新老结对”活动,不断改善法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法官的裁判水平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提升。狠抓法官廉政建设,出台了《法官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推进“阳光代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开展经常性、多形式的的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廉政风险节点排查活动,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法官的形象和作风有所提升。

二、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人民法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在执法环境不佳,成讼案件不断攀升,人力资源短缺,司法资源有限的不利局面下,取得的成效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用辩证法的观点分析,也发现商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之处,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

1、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一些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发生在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商事纠纷时,缺乏协调配合意识,没有形成调解工作的合力。不少当事人诉讼能力欠缺,加上法律意识不强,只强调自身权利,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完全满足时,就到处缠诉上访,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商事审判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商事审判工作的需求,法官的职级待遇和其承担的审判任务不相称,所有这些一定程度制约着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

2、审判质效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审理质量还不高,改判、发回重审的现象不少。3年内,商事案件被二审和再审发回改判占总结案数0.96%,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偏高。个别法官对商事案件的虚假诉讼、提供伪证等现象,甄别能力不强,调查还不够深入,证据审核不是很到位。少数案件办案周期过长,三年来,商事案件审理期限平均达到62.06天,说明审判效率不十分高少数案件程序法执行不完全到位,调查中发现极个别案件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留置送达程序不合法,这些多多少少影响了法院裁判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官队伍断层现象比较严重,中青年法官过少,合理年龄梯次没有形成,年轻法官法律理论知识掌握不系统,实际办案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仍然是制约商事审判工作开展的因素之一。有些法官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意识不强,满足于坐堂问案,就案办案,凭经验办案,距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不少差距。极个别法官与当事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关系不正常,影响着法官的形象。

三、对人民法院开展商事审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我们建议市人民法院一手抓好审判,一手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力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为建设幸福大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市人民法院要从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把商事审判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重视,多谋划、多给力。紧密联系商事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引导,克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地做好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和发展态势,围绕经济转型期利益格局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形势下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推进商事审判工作。对事关社会发展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做好工作。

2、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人民法院要认真查找分析影响和制约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建设,加强内部审判监督,严格流程管理,始终坚持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注重内部挖潜,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千方百计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加强类案管理,对同一类案件的审查要点、审理规则进行总结,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调研,大力提高一审的审判质量和水平,切实降低被发回改判的比率。对历年被发回改判的商事案件逐件认真剖析,严肃追究错案责任。

3、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能力水平。要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队伍全面建设。增强商事审判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倡导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增强年轻法官应对、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商事审判法官的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商事审判法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完善相应的内部外部监督制约管理机制,坚持从严治院,切实规范法官与当事人、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树立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统筹解决审判力量和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征得有关部门支持提高法官的职级待遇,政治上关心法官,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面对案件量持续增长的压力,要善于激发商事审判法官工作积极性。

4、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商事审判司法环境。继续落实审判公开机制,真正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收费公开,自觉把商事审判的全过程置于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之下,畅通诉求渠道,着力构建“阳光司法”。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商事审判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执行好“百名代表评十案”制度,有针对性地适时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扩大商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理解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商事审判,为商事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法院事审判工作时参考。

 
【 文章作者:内司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5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