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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10/7/24 8:57:53)·调查报告

——2010年7月23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2010年7月中旬,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带领下,邀请了11位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市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水利局等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代表建议办理现场,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1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会议决定,将《加大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度的议案》作为1号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闭会后审议,其余均作为建议处理。116件建议,除极少数单位外,都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共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97份,对未及时反馈意见的代表建议,我们逐一电话征求了领衔代表的意见。从代表反馈的情况看,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75件,基本满意的39件,不满意的2件。

二、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特点

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调查和座谈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各单位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能及时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积极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交通局、财政局、卫生等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落实专人对代表建议的内容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分类,细化到具体科室。承办工作人员态度积极,认真办理,按照部门职能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办复。

2、抓住重点,确保办理质量。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议案和建议,除1号议案外,把“完善运行机制、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尽快改善204国道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促进农民增收”等3个建议列为常委会领导牵头、各相关工委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的建议。相关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召开代表座谈会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组织提建议的代表深入办理单位进行调查、视察,加强了办理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37次主任会议后,吴家祥副市长召集交通局、公安局、草堰镇政府召开专题会办会,对25号重点建议进行了会办,代表们对办理的结果比较满意。

3、改进方法,注重办理实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实际,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办理方法,采取登门走访、实地考察、约请座谈等形式,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严格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市财政局在办理工作上坚持“两下两上”,做到落实有力度,答复有深度,深入实际调研,做到早办不拖,确保办理质量。市人社局在承办工作中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目标任务、承办人员、完成时限、办理质量、答复要求。在函件答复上做到“三讲清、三避免”,整个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登记、交办、调整、催办、审核、答复、归档环环相扣、运作有序,形成了善始善终的严密程序和规范机制,做到代表建议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二是加强与代表沟通,力争让代表满意.市卫生局邀请代表上门办理,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市财政局采取与代表当面或电话沟通的方法,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虽只承办一件代表建议,但这件建议办理需要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办理难度较大,行政服务中心请代表上门,向代表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对一些工作环节进行介绍,做好解释工作,代表们表示理解。通过开门办理,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是想方设法,解决代表提出的疑难问题。市人社局是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大户,除承办1号议案外,还承办建议10件。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近几年来一直是代表关心的难点问题。今年陈杰钧等十位代表又提出了“尽快出台大丰市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基层卫生组织的稳定,进一步推动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建议,市政府领导召集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市人社局正会同卫生局开展乡村医务人员资质、参保人员身份审核等工作,我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存在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办理工作的现状与广大代表的期望值还有差距,书面答复的满意率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成率之间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办理代表建议放到应有的位置;有个别单位办理不及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经数次催促才答复代表;有的单位答复件生搬文件和规定,或者把有关责任推给其它部门。还有人认为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事,有些党委部门、临时机构对承办代表建议有想法,不理解。

 2、办理方法单一,满意率不高。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仍满足于“你问我答”的文字答复,办理形式单一呆板,对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缺乏调查了解;有的单位对建议答复为“争取尽快解决”,“力争列入计划”、“可望得到解决”,答复简单笼统,无实质性内容。从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只有65%。

3、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偏低。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116件建议,只有39件能够解决,占33.6%,列入计划,正在落实措施的68件,占58.6%。有些单位仅重视答复代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就仅止于答复,并未按照答复去抓落实;有些承办单位虽然按规定时间向代表作了答复,但强调困难的较多,代表建议真正得到落实的少;个别单位对办理建议的计划和措施较好,但答复后的续办工作跟不上,抓落实不够。我们了解到,不少代表虽然给了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反馈,但对建议的办理结果并不满意。

四、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我国政治制度的要求,也是有关机关、组织应尽的职责。代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各部门和有关承办单位要从“法”的高度来提高认识,努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和组织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需要重申的是,必须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按照登记、交办、催办、审核、答复、立卷、归档七个环节开展承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交办会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要建立和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工作考核制等工作机制。继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重视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要加大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力度,努力提高办成率。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的重心放在抓落实上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能只满足于答复,要抓好落实,提高办成率。对已经许诺解决的,一定要解决;对条件具备和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没有条件办理的,要向代表作好交代;属于长远建设性的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好规划;属于政策所限或代表不了解情况的,要认真予以解释,求得代表理解。对涉及多个部门、代表提了多年办了多年,仅靠主办、协办单位无法解决的建议,建议政府明确一名分管市长亲自抓,促进问题解决。不能重答复、轻落实,更不能只承诺、不兑现,切实做到答复和落实一样重视。

4、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各承办单位要抓好对办理情况、答复情况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我们将和政府办一起对所有的办件进行回头看,逐件审查,对能够落实的建议要加强督查,一抓到底,提高A类办件的比例。

 
【 文章作者:蒋德爱 文章来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点击次数:2426 文章录入:rdb3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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