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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中做实人大监督

大丰人大·(2010/3/19 8:08:03)·理论研究

 

——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介入式监督”的调查与思考

 

王海滨

 

    我国政治体制格局和法律规定,人大与政府间,政府是执行者,人大是监督者,人大不宜介入、参与政府的具体执政行为。但在具体工作中,人大监督和政府执行不可能生硬的割裂开来,不介入的监督是无法实施的,人大“只监督、不参与”也没有一个清晰的量化尺度。事实上,人大监督既是监督也是支持,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的作用,使人大和政府形成合力,就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介入式监督”的概念。近年来,大丰市人大常委会顺应形势发展变化,转变工作思路,创新介入式监督工作方法,把人大监督有机地融入到政府工作中去,摸索出一条在参与中开展人大监督的新路子。实践表明,在参与中监督,有利于人大及时准确把握政府工作的重点,更好地促进政府工作,监督工作更加靠实有效。

    一、“介入式监督”,有利于人大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形成合力,使人大监督“有为、有位”。人大工作有这样一句行话叫“有为才能有位”,就是说人大工作要想有位置,就必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应有的职能,有所作为才能在政治生活中体现自身价值和作用。而在实际工作中,人大要实现“有为、有位”,就必须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找准自身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和节奏,“监督在点子上”才能发挥积极作用,摆正位置,才能形成合力,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比如招商引资工作是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工作,如果人大强调招商引资是政府的具体工作,人大不便参与,那人大在“全民招商”的大氛围中,就会成为一个与大环境格格不入的旁观者。大丰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积极响应市委号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准确定位人大工作的重点和节奏。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议题,组织代表调研视察,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围绕经济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这一中心来展开,扎实开展监督,准确贯彻市委意图,有力支持政府工作,使人大监督成为服务经济发展、支持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形式,实现了人大职能的时代责任和价值,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也得到了政府的理解和积极响应。

     二、“介入式监督”,有利于人大实施跟踪监督、实时监督和全程监督,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监督职能是县级人大的主要职能,开展有效的监督是县级人大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标志,而人大监督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其实施监督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何。因此,县级人大的监督不仅要在宏观上抓大事议重点,而且要善于抓住一些具体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微观监督,为促进具体问题的解决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在参与中实施人大监督,更有利于人大实施跟踪、实时、全程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大丰市位于黄海沿岸、里下河水系末梢地区,地理位置造成的水量性缺水和上游客水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使得大丰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存在很大的先天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自身监督职能,自觉将解决这一难点作为自身的“常务工作”,从1990年开始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调查、提质询案、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代会方案等各种方法和途径,参与政府的水资源保护工作,20年间跟踪监督从未间断,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不断地动脑筋想办法,为全市的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三、“介入式监督”,有利于形成学习型、开放式的人大监督,促进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当今世界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人大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人大在保证自身工作程序性、法律性、政治性的同时,必须顺应形势发展,加强学习,调整思路,大胆创新,增强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在参与中监督,有利于人大及时融入实际工作,了解新情况,学习新知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通过介入实际工作,加深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了解,提高驾驭经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成为行家里手才能做一个称职的监督者。大丰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来一直在机关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年都有内容新动作,形成激励机制,推动机关每个人员都参与到具体工作中去,立足本职岗位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不当旁观者,不做局外人,积极参加政府举行的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各类培训,通过学习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识和本领。市人大常委会还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三带一创”活动,激发代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带头招商引资、积极投入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加大对代表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带头参与全民创业,带领群众创业,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全民创业热潮营造出浓烈的氛围。实践表明,这一做法发挥了良好的“试验田”和“推进器”效应,不仅增进了人大工作者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时代使命感,也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直接性、直观性,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权威性。

    四、“介入式监督”,有利于及时倾听群众呼声,更好的贯彻执政为民理念。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代表国家权力和公众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人大监督也需要政府工作的双向介入和参与。在具体实施监督中,大丰市人大常委会注意深入群众,及时准确地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反馈给政府,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群众的意愿,及时调整努力方向,弥补工作中的不足,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比如通过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办法,吸纳公民有序参与到人大监督中来,把民主监督和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职务意识,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全民的民主法制水平。这些活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加了解人大工作,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也使政府对群众意愿的反应更为敏捷,政府工作也更加廉洁高效,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对“介入式监督”要有一个正确理解和分寸把握,“介入”和“参与”的目的,是要让人大监督融入到政府工作中去,与其关键环节有机结合,对可能出现的偏差加以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以促进政府的行政行为更为公正合法、清廉高效,使人大监督有机、有序、有度的参与到政府工作中去,实现人大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体现人大监督的协作性和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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