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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水利局专项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21/5/18 17:09:17)·调查报告

——2021517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水利局专项工作评议调研组

 

一、基本情况

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区水利局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对自身工作认真总结剖析,深入自查自纠,坚持以评促改、边评边改、改评结合,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区水利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障城乡饮水安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措施为抓手,深入推进水利改革,为大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防灾抗灾体系日趋完善。全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灾抗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防指人员调整及时,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开展了固堤、疏浚、整治、港闸下移等一系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体系,全区防灾抗灾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饮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我区现有水源取水规模25万吨/日,水厂制水能力15万吨/日,在建10万吨/日水厂一座。建成以京杭运河新水源为主供水源,通榆河、城乡深井为备用应急水源的“1+2”水源保障体系。建成强化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膜处理”的综合制水体系,对水源水63项指标、生活饮用水80项指标常态化监测,确保水质优良。在盐城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到镇、通村、入户全覆盖。实施供水调度中心工程,推进智慧水务三年行动,同步推进镇村供水信息化,实现流量、压力、水质远程采集,实现供水服务的标准化、规划化和智能化。

3、城乡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全区1782条河道全部明确河长,在各河道醒目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2378块,召开专题会议155次,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单352份,交办事项920件,均已整改到位。做美城乡河道水环境。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畅通城区水系、改善城区水环境。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先后投入14020万元,疏浚大中沟386条、村庄沟塘1040条,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第一等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区水利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距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评议调研组经过认真调查、梳理、分析,认为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防灾抗灾体系建设方面:一是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滞后通榆河大丰段河坡无硬质防护,部分河段河坡、青坎倒塌严重,对防洪安全构成威胁;二是基础设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堤防标准质量不高,一些圩堤经过多年的水土流失、人为破坏,已达不到标准。农村防洪圩堤仍有16.1公里不达标,圩口中仍有30个未封闭。三是基层应急机制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还存在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防汛物资保障及存放条件有差距,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群众防灾意识不强等问题。

2、饮水保障能力方面:一是农村饮水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城乡供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用水量不断增加,先期实施的区域供水主管网直径偏小,部分边远地区出现供水不足的问题。港区供水缺少合理规划,供水存在主管道单一、供水管道腐蚀现象严重、应急保障能力低等问题。二是管网建设还未全部到位。部分驻丰农场仍存在大量使用地下水井供水问题,区域内供水改造需抓紧实施。

3、城乡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河道管护尚需加大力度。部分河道有阻水坝头、沉船等,主要路段存在乱建、乱占现象。二是污染源治理形势严峻。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点源污染、乡镇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等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水质。三是执法力度还需加强。执法机构没有常态化开展工作,一些涉水涉河等水环境违法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三、几点建议

根据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筑牢防灾抗灾体系

1、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要加强城防未达标区段的提档改造,全面完成防洪封闭圈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已建堤防工程的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要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顺利推进。

2、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水利设施的管理,明确层级管理责任,特别是要强化村组两级管理职责,确保小型水利设施和用水管理到位,充分发挥效益。要加强调查论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对接力度,尽可能多地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的投入。要大力实施“人才兴水”战略,特别要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3、进一步增强应急能力。要切实完善防洪排涝抗旱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防指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防汛防台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灾害预报能力。要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切实做好防洪排涝人员和物资储备。要建立完善灾害保险机制,增强社会总体承灾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加强基层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二)坚持重点重抓,不断增强饮水保障能力

1、加强农村饮水保障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农村饮水的短板弱项,有序推进农村加压泵建设,不断增强农村饮水保障能力。要把确保农村供水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维管理,确保边远地区24小时供水。

2、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各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改善水源。继续加大对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水环境,提高水质。保护工作要与治理工业污染相结合,与农业面源污染相结合,与河道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3、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工程建设,通过在线实时监控、在线数据监测、远程控制等信息化手段,为行业监管提供实时、准确的运行数据,真实反映水厂及管网的运行管理状况,实现信息化监管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化运用,为部门监管、工程运行、服务用户提供更多技术支撑。

(三)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1、升级管理体系。强化河长责任,及时总结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河长履职实际情况,探索关于河长履职担责的适当保障和激励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责任,特别是督促镇街级河长和村居级河长,切实承担起河长在治水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区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

2、开展综合治理。狠抓河流污染源管控。加快推进城市及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入网率。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点源污染,坚决取缔河道非法养殖点,非法排污企业。充分保护河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减少河道过度硬化、渠化现象。持续深化农村水环境、非法码头堆场、船舶违停、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河流管理保护和治理目标的实现。

3、加强执法监管。明晰各镇及相关部门职能定位,细化工作任务,完善考核问责、问题发现、处理、上报等机制。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突出加大河道巡查和水事违章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河道保护专项执法活动,对重点河道及工程实施远程监控,建立案件通报制度,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4、全面宣传发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水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的素质和意识,推进全民共同参与。鼓励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治水监督工作中,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加强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有序扩大公众知情权。建议参照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法,提供一些具体的客观指标,逐步扩大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频率、范围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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