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组成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明珍为组长的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4月13日,区人大环资工委制定了《评议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计划》和《专项评议工作方案》,确定了围绕区委紧扣“一个重点”、释放“两大优势”、攻坚“三个短板”、统筹“四项工作”部署,主要就区生态环境局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方面,突出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上级党政部门环保督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热点问题情况四个重点方面开展评议,并于4月30日在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了评议动员会。
随后,调查组在听取区生态环境局工作汇报、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系统工作人员座谈的基础上,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向13个镇(街道、区)、部分企业、人大代表和群众征集到对区生态环境局工作的意见、建议20多条,经归纳整理为四大类: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二是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力度,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力度,四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力度。检查组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反馈,并提醒及时做好相关方面的整改、宣传、解释、沟通和意见反馈。
二、总体评价
总的来看,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发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在省、市得到多项先进表彰,也得到全区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
1、始终贯彻“两山”理念明确生态环境工作指导思想。区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两海两绿”发展路径,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短板,各项环境指标总体持续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保障。
2、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严控生态空间,鼓励企业腾笼换鸟,助推转型升级。敢于担当,想企业之所想,急项目之所急,通过提前介入、容缺预审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及时为企业生产和项目落户提供咨询和环评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推行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手续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问卷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区生态环境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做得“好”的占85%、“较好”的占15%。
3、大力开展一系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成效较为显著。严格规范执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2109年以来先后实施现场监察8667人次、检查企业350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9件,处罚金额1747.15万元。注重发挥智慧环保、蓝天卫士、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现代化高科技环境监管方式手段,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019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6035条,办结5725条,办结率95.31%。高度重视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交办件、省市层面挂牌销号督办件、绿盾专项行动反馈件、市区人大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所提出问题实行全面清查、专项整改,办理效果良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对港区内20家重点化工企业实行家家到,共排查问题408条,完成整改347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对全区范围内的其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共检查企业180余家,排查问题246条,已完成整改240条。组织开展全区危废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隐患795条,已整改429条;重大环境隐患6个,整改到位4个。完成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改253家。我区自排的28个突出环境问题中,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或进展较快。问卷调查和随机走访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我区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好”的占90%、“较好”的占10%。
4、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区环委会双交单”工作机制,加强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件的办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月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形式,压实属地管理和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2019年共接到环境信访件1935件,较上年下降9.9%,查处率100%。问卷调查及走访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评价“好”的占85%、“较好”的占15%。2019年区人代会上代表共提出118条建议批评意见,其中无一条是直接向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涉及到的协办件也仅为2件,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公众认可度、满意度均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大进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环境隐患风险仍然存在,部分问题还时有反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
1、生态环境宣传的整体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问卷调查及走访显示,被调查对象认为自己对生态环境工作了解或较为了解的占91%以上,但能正确说出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性的农村群众约占56%;在企业层面,企业负责人能主动把生态环境与企业自身发展有机关联起来的约占42%。这说明区生态环境局在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面上普法宣传的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法律知识、业务流程、实际事例的宣传,让更多群众真正懂得并确立生态环境意识,引导更多企业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优先于生产的位置上,特别是加强企业通过注重技改投入促进绿色转型、智能升级等方面的指导,还要多做细致深入的工作。同时,要统筹开展对本部门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以及我区生态环保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在国家省市各级所取得的荣誉和所处的位置等方面的专项宣传,不断加深全区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亲民度、知晓率。
2、生态环境执法的及时性权威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我区环境执法总体评价“好”的占90%、“较好”的占10%;认为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好”的占88%、“较好”的占12%,相较我们在五年前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时的调查结果有了较大提升。但是我们也听到一些反映,比如面对面广量大的畜禽养殖污染群众信访举报,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之间的有机结合还不够紧密,导致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速度还不够快。在指导基层镇(街道、区)生态环境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以来多次到各园区、各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相关业务指导,但对各主体在加强重视、扛起责任、具体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还欠缺有效的后续跟踪督促,省监察委监察建议及盐城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垂直实施方案》中对园区、乡镇(街道)选优配足专职人员的要求还仅落实在“从无到有”的层面上。
3、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动性创造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据走访调查,92%的调查对象认为区生态环境局的服务意识较强,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服务态度也很好,特别是对生态环境窗口服务、指导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和配合推进农村秸秆“双禁”等方面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一些企业建议区生态环境局在做好常规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尝试拓展更多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比如加强对企业在运用最新前沿技术、环保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信息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比如在推广大数据信息平台应用、不断完善污染源信息库等现代化、智能化生态环保手段方面,探索出一些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引导更多企业更好的参与、共建共享,让企业能更加充分地利用生态环境信息化服务体系,更多分享生态环境信息化服务带来的便利。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做实生态环境普法宣教工作。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主力军的组织、引领职能,全方位、多形式、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和工作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生态环境的法治宣传、工作宣传都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特别是在对企业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针对性指导服务方面要多下功夫。
2、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职能。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不懈努力,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用足用好政策法律。要充分发挥组织、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环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水平、权威和效果。
3、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工作体制,切实履行执法、监管、指导等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持续落实“河长制”,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垃圾等群众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效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困扰农村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理念,加强污染源排查和重点污染区域的监督管理,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帮助和促进企业提高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水平。
4、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加强班子和队伍的爱岗敬业和业务技能培训,注重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导向性和长效性,提振全体生态环境工作队伍的精神风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指导和督促各园区、各镇(街道)等主体按省市相关规定配齐配强基层生态环境工作队伍和机构,特别是在专职人员、业务精干、年龄优化、装备健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确保基层生态环境工作正常运转。对群众关注较为集中、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主观深处查找根源,动真碰硬抓整改落实。要做好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以此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抓手和动力,更加积极能动的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全社会更为广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