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人民银行大丰支行专项工作评议调研组
3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人民银行大丰支行专项工作评议调研组严格按照《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个别听取人民银行大丰支行班子成员及工作机构负责人意见、查阅台账资料、对人大代表及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各发放调查问卷40份和60份(收回100份)、察看工作场所、征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意见等方式,对人民银行大丰支行在执行法律法规,贯彻区委决策部署,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方面,突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信贷投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人民银行大丰支行加强对自身工作的总结剖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以评促改、边评边改、改评结合,其工作在评议期间有了新的进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家对人民银行大丰支行的总体满意率较高,为92%。地方上连续12年获得综合先进奖项。本外币各项存款,中长期贷款总量、增量、增速连续三年列盐城参加考核的7县(市、区)第1。普惠金融、民生金融增量列全市第1。金融生态环境指标在全省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排名第14,苏北第1,获评“金融生态优秀县”。不良贷款率0.3%,盐城7县(市、区)不良率最低(平均不良率为0.78%)。调研组认为:人民银行大丰支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在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支付清算、国库经理以及外汇管理职能,防范和化解本区域金融风险、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调研、传导货币政策、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作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强化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全区金融总量不断壮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35.16亿元,比年初增加83.29亿元,储蓄存款余额400.57亿元,比年初增加39.63亿元。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强化窗口指导,着力发挥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作用,加强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强化贷前调查、贷后管理。2019年,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09.59亿元,比年初增加148.01亿元,中长期贷款353.31亿元,比年初增加80.73亿元。模式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深入银行、企业开展调研,加强与金融局、商务局、税务局、工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鹊桥’行动”、“金融资本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专项银企对接”等系列活动,搭建敞口式金融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相关银行与民营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国有企业面对面,配送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套餐,诊断企业的融资难症,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坚持实行简政放权,提升金融“放管服”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围绕民生为先,在政策许可的框架下,给予贷款卡、账户管理、外汇管理、信用报告查询等金融业务,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财政拨款无纸化。开辟小微企业退税“绿色通道”,充分释放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红利。2019年下半年,共退税减费7319笔,合计206万元。收支国库637949笔,合计258亿多元。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大力推广“云闪付”。据银联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共拓展“云闪付”有效用户10670户,居于盐城7县(市、区)第1。加大惠农支付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助农取款点381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291个,普惠金融服务点78个。推进现金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白驹镇现金服务示范区创建,筹划现金服务进网格工作。强化政策宣传普及。牵头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及服务宣传,引导金融系统精简办贷资料、优化信贷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行阳光办贷。筹划“行长走进95.1直播间”等系列活动,宣传普及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举办“外汇服务港区行”等外汇管理政策宣讲系列活动,对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举措,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支持开放型实体经济发展。
(三)加强风控制度建设,打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风险动态反馈与提示预警。系统梳理重点法人机构、重点行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及信贷大户生产运营情况等风险表现形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约见谈话、风险警示、费率调整等早纠措施。2019年,及时、稳妥化解了一家商业银行的挤兑风险事件,得到区委的高度评价和肯定。2019年2月以来,核查法人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9068户。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完善修订《大丰农村信用体系省级试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收集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做好江苏省农户及经济组织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等工作,开展“征信宣传乡村行”活动。开展金融生态创建工作。加强与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建立科学、合法的个人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培育发展地方征信市场,金融生态的优化吸引了金融企业的落户。目前,全区共有20家商业银行机构,光大、浙商、平安等3家机构正在筹建入驻,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在盐城各县(市、区)稳居第1。深入开展案件线索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假币流通等犯罪行为,扎实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调研全区银行业态,主动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接,送服务、传政策,有的放矢了解需求,得到了银行、政府和企业的好评。对内构建大监督机制,强化对重要事项、权力运行、专项工作、日常工作等监督,敢于问责问效;对外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设置意见箱、意见簿,探索建立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机制。将作风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查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公务接待管理、绩效考核分配管理等内控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以好作风带动好行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我们认为,人民银行大丰支行在宣传自身职能和负责执行的部门法方面有欠缺。问卷调查显示,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支行的职能、执法等情况的知晓率为78%,这或多或少困扰着工作的开展。从对商业银行机构、企业和代表的问卷结果看,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执行货币政策手段单一。大家对支行依法行政方面的满意率较高,为90%。但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对金融政策的传导和执行效率仍有待提高,对如何有效结合地方、企业实际落实各项政策的灵活性还不够。支行综合业务部门的调研材料和表格需求事出多门,过多过滥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结构性矛盾突出。问卷显示,大家对支行在队伍建设方面总体是满意的,满意率为87%。由于1995年至2012年期间未补充人员,导致近几年虽然新招部分行员,但新生力量尚未形成,人力资源紧缺、知识结构老化、年龄结构失衡等问题突出,且接受专项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较少,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履职工作的需要。能者干得多,庸者干得少的情况或多或少存在。支行员工的薪酬待遇与行政机关相比有短缺,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甚至导致人才流失。
(三)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大家对支行在优化服务管理方面的满意率为54%,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满意率为87%,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方面的满意率为85%。具体表现在,金融服务缺乏超前意识,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完善银企对接机制、支付环境建设、金融消费者保护等职能领域探索和拓展不够,对上级考核的顾虑较多;全区信贷资金投入实体(制造业)经济占比还没有达到最优,信用证等金融产品未纳入考核体系;支行窗口服务尚有欠缺,个别窗口办事等待时间较长。有时对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抽贷、断贷行为的监管还不到位(大家对支行在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强化监管方面的满意率为84%)。
(四)金融风险监测有待加强。从问卷结果看,大家对支行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满意率为53%,普遍认为县域金融稳定联席机制尚不完善,风险监测工作大部分还是填报、核对、汇总、上报数据、资料,并没有完整的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信息共享工作缺乏稳定长效规范的机制保障。人民银行、银保监及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界定由于法律等原因不明晰,交叉重叠或者推诿的现象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能。完善窗口指导职能。结合区域特点,提高对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的灵敏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创业就业、消费信贷等方面的贷款支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民生的改善。净化社会信用环境。注重与银监部门沟通协调,尽量避免职能交叉重叠现象的发生。加强对现有征信系统的升级改造,扩大范围,及时更新数据,积极与银监部门协作,规范理财产品、信用卡发放,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大做强国有背景的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担保,规范担保行为。完善业绩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督导,提高信用证、银票、信托计划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考核权重,促使银行以更长远眼光看待融资企业的发展,形成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根本解决企业融资难。
(二)彰显金融为民本色,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宣传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措施,加大对普惠金融点的升级改造,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宣传,宣传金融服务的务实、创新举措。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城市区块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优先满足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信贷条件和转型升级要求、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要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不抽贷、压贷,进一步下放信贷审批权限,规范发展票据承兑、信用证、信托理财等业务,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加大支农信贷投放,强化对农业科技、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金融支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加大对全区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稳步开展各类非信贷融资业务,鼓励银行、信托、融资租赁、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方加强合作,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充分整合人力资源,促进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畅通人事进出渠道。根据履职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充实有专业知识和学历较高的人才,提高支行队伍总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和培训力度。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支行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加人员交流锻炼机会,从经费上、时间上为干部“走出去”学习创造条件。提升窗口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完善设施,确保窗口行政许可和金融服务做到及时规范。强化干部岗位竞争意识和业绩管理。积极主动与上级及区本级机关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薪资待遇短缺问题。注重年纪较大干部的任职技能培训,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真正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业务水平和技能,保证支行人力资源丰裕、管用。
(四)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更实举措防范风险隐患。聚焦政府债务、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担保圈债务、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防火墙。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主动管控外部冲击,严格准入管理,规范发放贷款行为,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投放比例的考核,确保信贷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主体。明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按金融委的工作部署,征得政府的领导,与银保监及地方金融机构之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加快实现风险与监管信息共享,强化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蔓延,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