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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09/9/28 8:52:09)·调查报告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09年9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曹 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9月上旬,我委在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对2007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成效和主要做法
  2007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勇于探索,不断开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为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共受理各类控申举报线索320件,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71件87人,初查举报线索89件,完成上级交办案件13件,开展法制宣传28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先后被盐城市检察院表彰为“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盐城示范单位”,被省委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行业”。
  1、立足社会稳定,认真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和谐摆在突出位置,把认真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抓不放,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大接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控申部门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纪检五部门联合建立信访责任网络,开辟了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的“绿色通道”,形成了处理人民信访的合力,增强了与群众的联系,有效地化解了一批涉法矛盾。二是成立服务民生联络站。2008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和民行检察部门在全市成立了15家“服务民生联络站”,利用这个平台,主动走出机关,定期深入基层,到一线倾听群众的呼声,做了不少涉检信访稳控工作,为群众办了一些实事。三是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控申接待的现代化建设,坚持“立足高起点、强势抓规范、着力创品牌、升级求发展”的争创思路,精心准备,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投入近50万元建设了检察院控申接待中心,配置了电脑、打印机、自动触摸屏等先进设备,10月份将竣工并投入运行,将为涉检信访处理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较好的物质条件。
  2、着眼公平正义,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举报工作。坚持以举报宣传为先导,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宣传检察机关依靠群众举报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坚持对举报线索统一搜集、初查、分流,确保举报线索的时效性和安全保密。将实名举报作为初查重点,认真落实实名举报承诺反馈制度,坚持推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制度。二年多来,为拓展案源,搜集举报信息,共举办法制宣传28次,现场接受群众举报37件,对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金8600余元,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市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刑事申诉坚持严格慎重审查,抓住案件的关键点有针对性的审查,准确认定事实证据,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至今未发生申诉人不服复查决定而导致缠访的现象。
  3、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控申检察工作新机制。一是注重规范化建设。将所有控申法律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并将控申工作的业务范围、流程步骤、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布,致力于规范执法。二是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所办理的每个案件,从接待来访到结案每一个环节都对是否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制定方案,分类处置,积极做好预防信访和息诉息访工作。三是探索建立信访调解员制度。在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邀请对信访人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人员介入,配合调解,共同做好信访人的息诉停访工作,计化解了8起信访问题。四是积极探索检察救助机制。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立了检察救助中心,设立了检察救助专项基金,对特困信访人、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给予适当的经济救助,依法依理依情解决上述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了一些涉检信访具体问题。
  二、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控申检察队伍还不完全适应工作需要。控申检察队伍人员偏少,办案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履行控申检察职能的需要。二是控申检察工作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控申工作及其职能不够完全了解,导致对法律监督职能期盼过高,一旦达不到预期目的,易引发缠诉缠访现象。三是控申案件的办案程序有待规范,案件线索的归类、分流、举报初查、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建议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桥梁,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能。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于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推进我市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针对我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市人民检察院要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检察业务、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充实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切实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要深入进行法治理念、群众观念教育,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提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要坚持素质兴检,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控申检察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对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2、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保证办案质量。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明确“有诉必理、有案必立、有错必纠”办案原则,尽可能地将受理的信访事项纳入控申检察办案程序审理。要加大刑事申诉复查工作力度,抓好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继续抓好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的办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沟通,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做好刑事赔偿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案件申诉人和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按法定程序落实处理决定,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努力消除信访群众对“告状难、申诉难”的顾虑和误解,降低重信重访率,有效保证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社会效果。
  3、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完善工作制度。市人民检察院要结合实际,锐意创新,不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制度改革,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控申部门的职能,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增加控申检察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行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公正和公平地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二是要健全信访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涵盖首次接待来访、线索分流、案件初查、善后处理等检察工作相关环节和部门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机制,并纳入目标考核,保证首办责任制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是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检察机关“窗口”作用。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中心要尽快竣工,投入运行后,要着力方便对外接待群众。要依托服务民生联络站,开通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载体和平台,畅通控申举报渠道,及时了解和受理群众的要求和举报。对群众要求立案的,符合标准的及时立案并向群众反馈,不符合标准的及时答复审查结果,并耐心讲解理由和原因,尽最大努力使群众满意。四是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举报实名制,积极推行双向承诺制度,进一步推动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大举报初查力度,把初查工作作为加快消化举报线索,促进立案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继续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纪检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确保来信来访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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