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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房地产市场暨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丰人大·(2016/12/9 11:43:12)·调查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我们环资工委在江波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及保障性住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参考。

一、房地产开发和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今年1-10月份,全区共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28亿元,同比增长2.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5%,竣工面积1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商品房销售价格总体平稳,合同销售100万平方米、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6%、66.9%,在盐城市各县(市、区)列第3位。

(二)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任务。2016年我区计划开工540套,基本建成1000套。截止到9月底,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开工546套,基本建成121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基本建成440套;新增租赁补贴102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开工546套,基本建成776套,已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稳步推进。2016年,已发放租赁补贴102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43套、分配经济适用住房34套,均占申请对象总数的100%。截止到9月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共计安排入住5833套,入住率达91.81%,高于省住建厅要求。

(四)去库存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近三年几乎没有新增房地产用地。另一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各镇区在政策范围内消化库存商品房。今年1-10月份,全区商品房入网库存185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从上年22个月降低为18个月;其中商品住房10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18.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从23个月降低为13个月。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市场板块失衡严重。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集中度越来越高,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几乎完全支撑了全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1-10月份,主城区、城东新区和高新区商品房合同销售占全区合同销售总面积的80%以上,去化周期不足8个月;而港区、城南新区以及各镇的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去库存压力很大。

(二)刚性需求逐步下降。一方面从前三季度销售情况看,我区房地产消费主体发生根本变化,主城区居民以外的人群购买商品房占比达到80%,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刚性需求成为拉动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动力,而城区改善型住房需求购房能力则逐步下降。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虽然刺激了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是也严重制约了各镇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另一方面,首次购房的刚性需求和二次购房的改善型住房需求,也随着乡镇老年化、空心化的加速,以及全区人口负增长的叠加,住房需求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将进一步下降。

(三)综合风险持续积累。一方面是库存压力带来的市场风险。我区商品住房入网库存106万平方米,虽然去化周期低于盐城市规定的18个月,但是库存面积比东台还多出50万平方米,其中已形成呆产烂产、无法销售的占比在1/4以上。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也加大了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的风险,部分开发商由于前期竞拍了多宗房地产项目,随着市场变化及资金压力的增加,弃建弃管现象已经出现;而住房开发中因房屋交付、质量、后续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风险不容忽视。

(四)保障资金缺口较大。根据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今后不再建设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住房保障以货币化为主。2016年,我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总投资1.18亿元,除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2000万元外,区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土地出让金150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00万元,其他还需要融资6800万元。目前我区续建和库存的经济适用房累计540套,今年申请并通过审核的仅5套,库存大、资金回笼慢。另外,城投公司作为优质融资平台,在满足自身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在为全区其他经济板块担保,或有负债已经与其自身融资总额相当,加之市改区后政策指标的刚性调整,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均在成倍上升。

三、几点建议

(一)扎实措施去库存。一是抓源头控库存。在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开发土地供应,实现区域性差别化供给政策,把各镇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商品房库存相挂钩。二是促发展去库存。进一步优化调整镇村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镇村经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居民向中心镇区、社区转移。三是给政策减库存。制定去库存实施细则,尝试加大农村居民购房补贴力度,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改革,鼓励各镇区将土地出让金通过回购商品房解决拆迁安置。

(二)加强防范控风险。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区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预警机制,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类风险的发生。二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大对开发企业特别是在建项目较多开发商的资信能力的综合审查,严把规划控制和审查、预销售许可和综合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后续管理。三是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部门、镇区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和化解开发、建设和销售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大局稳定。

(三)优化服务多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购房信贷、房产交易等政策的宣传,引导消费,为化解库存压力激发购买力。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指导企业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开发建设更多户型适用的商品房,并采取灵活务实的营销手段,“去库存、稳增长、促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三是积极探索拆迁、开发和安置三位一体模式。区住建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点,将各镇区拆迁安置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拆迁安置货币化,进一步激活和创造市场需求。同时,通过加强供给侧改革,引导房地产企业从纯住宅开发向产业综合房地产开发转型,从纯地产开发行业向业务多元化转型。

(四)创新管理惠民生。一是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后续管理,认真探索和建立保障性住房年审、清退、租金收缴、住房维护、物业管理、定期回访、帮扶服务等新的管理办法和举措,不断创新发展模式,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各类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和生活功能,提高群众入住满意度。二是坚持信息共享。建立住建、公安、民政、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制,全面实现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和分配结果“五公开”,主动、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能进能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清退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进得来”、“出得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氛围,使保障性住房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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