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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太阳伞”  执好“文明杖”

大丰人大·(2016/11/15 16:06:56)·理论研究

——关于我区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沈菊斌

2016年11月)

 

近年来,在大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经济建设稳步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歌猛进,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日益攀升。然而,如何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让每个老年人露出幸福的微笑,仍需作出不懈的努力。

近期,三龙镇人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对某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通过调查走访,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老年人权益现状与特点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大丰区某镇现有19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全镇现有总人口54266人,其中60周岁老人为11823人,占总人数的21.8%,在老年人口中,80周岁以上的为1673人,百岁以上老人3人,空巢老人364人,半失能以及失能老人1005人,失智老人11人。多年来,该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保障体系,加大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强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镇老龄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社会保障机制日臻完善

近年来,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为农村老年人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上办了很多实事和好事。目前,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一是新农保覆盖面继续扩大。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该镇农村居民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27132人,参保率达70.1%,有9015名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镇政府连续三年为49名机关退休老干部集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龙东村连续2年为400多名老年人集体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二是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行了男70周岁、女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为全镇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登记发放《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办证、领证发放,2013年以来,累计办证495张。全镇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尊老金发放制度,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25元,尊老金每人每月80-89周岁以上70元、90-99周岁以上120元、百岁以上500元。三是计划生育老年人(6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金制度全面实施,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符合政策规定者,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奖励金。

(三)、社会养老体系勾勒雏形

大丰区农村社会养老目前主要形式为五保供养框架。本人所调查的这个镇由于三个乡镇合并,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仍然是一靠子女,二靠政府。但随着社会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改善,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增加,老年人晚年生活感到很幸福。一是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该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19个行政村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探索智能化医养结合新模式,委托镇中心卫生院代为运行管理,围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志愿服务五大类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有偿基础服务包,由老人根据不同需求自主选择、签约服务,同时借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建立多功能、智能化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该镇试点村东红村建成了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在探索居家养老向村民小组延伸,在庄点建立服务点和智能养老模式,签约服务老人已达118人。二是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投入。镇敬老院全面提挡升级,投入近300万元,新建二层 977平方米居住楼一幢,建成省三级敬老院,餐饮、起居、服务管理达到一流水平。目前,镇敬老院拥有床位103张,供寄养老人42人,老人们吃住舒心,安度幸福晚年。三是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机构,目前现有私立幸福院2家,一批老人在此安度晚年。

(四)、社会救助力度大幅提升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不断加快,农村老人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社会救助力度也将大幅提升。一是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力度。该镇将经济困难老年人列为社会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在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救助。二是全面落实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政策,该镇共有农村五保供养人数105人,其中集中供养45人,标准为每年每人8800元,分散供养70人,标准每年每人7300元,生活标准愈来愈高。

(五)、老年公益事业艳阳高照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发展老年公益事业的任务已摆在各级政府面前。该镇在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思考和探讨:一是做好基层老龄协会的推广工作。将镇老龄协会的管经验复制到村,22个村(居)都相应成立老龄协会分会,明确一名专职负责人,做到有人管事、有人问事、有组织、有经费。二是加强老年人维权组织建设,镇司法所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接受老年人涉法事务咨询,为老年人办理扶养、助养、赡养协议公证,免收服务费。各村(居)与无收入来源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与子女签订“家庭养老协议书”,目前全镇已签订452份。三是注重老年文体事业的投入。近几年来,该镇投资兴建的渔村公园、百姓舞台、露天广场、汇龙嘉园、文化中心、卫生院灯光球场等,丰富了中老年人的文体生活。此外,该镇在每年“敬老月”期间,按照“六个一”的标准,为老年人服务好,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镇村难以破解的几道难题

(一)、协议签订存在难度

政府在推进家庭养老协议书的签订与履行过程中,虽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但效果仍不明显。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三种情况:一是和睦家庭型的子女不愿意签订这份《协议》,认为是多此一举;二是不孝敬老人家庭型的子女,也不愿意签订这份《协议》,认为是家丑外扬;三是部分老人想签订这份《协议》,受委屈怕丢面子,谈到维权打官司,怕被人笑话,只好忍气吞声。

(二)、独居老人难以说服

在该镇调查,喜欢独居的老人大致有以下情况:一是由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大多数老人不愿意和子女们住在一起;二是老人们自己还能劳作,家前屋后有责任田,自食其力挣些养老钱;三是农村老人到城市居住不习惯,包括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五保散养老人,宁可住危房,也不到其他地居住,即使到了刮风下雨,村组干部动员他们去敬老院,他们大多数都不愿意去,有的老人在亲戚家住上几天,等风雨停了再回老屋住。

(三)、居家养老任重道远

该镇的居家养老工作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真正运行,真正做到与老人签约服务,专业人员上岗服务,真正成为老年人提供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养性于一体的综合性老人居住场所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集中凸现的问题就是经费的困难,尚未能解决,大多数居家养老服务站还没有专职人员。

三、保障老年人权益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提高认识,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各级政府要把保障老年人权益摆上“四个全面”战略高度去认识,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摆在“民生为本”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维护好老年人的权益,最根本的就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投入,分享国家改革发展的红利,让老年人幸福安度晚年。至此,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如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的投入、专业服务人员的选配、各种设施的配备、老年人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等等。要真正做到农村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政府主导不可偏离。

(三)、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鼓励他们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设捐赠资金,调动他们对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形成关爱老年人的合力,同时要大力宣传爱心人士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后代向他们学习。

(四)、兴办实事,丰富生活。目前,很多老年人在家无事可干,有些人不是打麻将,就是整天睡懒觉,长期以往,老年人很容易生病。建议:以村为单位建一个老年俱乐部,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尽可能安装些健身器材,桌椅、象棋、麻将、扑克、影碟机、茶水等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五)、抓好宣传,弘扬美德。建议:在《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大丰广播电台、中国大丰、大丰文明网站等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宣传区内外尊老爱老、助老、养老先进事迹,宣传老年人关爱下一代的先进典型,把中华民族的美德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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