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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交通运输局专项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摘要)

大丰人大·(2016/7/28 10:53:36)·调查报告

——2016年7月27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会议上

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小组

 

一、对区交通局专项工作总体评议意见

1、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整体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局坚持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的第一要务,先后建成了303省道、临海高等级公路、204国道、226省道等一批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对我区“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体系进行了统筹谋划,起点较高,眼光长远,操作性强。随着未来五年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实施,我区将建成海陆空一体化、立体化、高品质、高效率、智能化和可持续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大丰未来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2、坚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区交通运输部门对农村公路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始终把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公路作为繁荣农村、发展农业、致富农民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一方面用足用好政策,及时跟踪对接,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一方面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村村容村貌不断提档升级,农村居民出行也更为便利。截止2015年底,我区共有农村公路2193.23公里,其中二级路266.67公里,三级路47.15公里,四级路1879.41公里。从2013年起,我区对农村公路实施提档升级工程,至2015年底,提升改造农村公路295公里,6个镇完成了提升改造任务。在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同时,对公路硬件达到通车条件的镇,率先实现了农村公交村村通。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区交通运输局能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作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大户,交通运输局每年主办的议案建议中,不少都涉及到农村路桥建设。该局注重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与解决交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沟通,及时作出回应。从今年对口督办的12件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看,该局对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对于那些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也能及时向有关代表说明。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一次性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二、交通运输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靠前服务的履职意识还需要加强。在调查中,一些群众反映,交通运输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本应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统盘考虑,但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缺乏全盘的统筹规划,易受人为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有些村年年有新路,而有些村可能几年也没有一条路。有的居住在与外县市区相邻的群众反映,由于地处偏僻,与外界联系的桥梁年久失修成了危桥,经过这里的路也因为桥梁不配套,变成了断头路、烂坑路,群众多次反映要修路修桥,但问题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根本解决。

二是建设资金筹集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长期以来,我区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所需资金投入,一直沿用着上级争取一部分、区本级拨付一部分、交通主管部门融资解决一部分、镇级财政自筹一部分、村集体和受惠群众自己掏一部分、施工单位代垫一部分的路子,“过的是讨讨要要、紧紧掐掐的日子”,投入能力和群众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致使农村公路交通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成为较为突出的民生短板。客观上由于上级补助减少和建设成本上升,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硬性缺口不断加大,对镇一级政府而言,修路也成了“一件花钱又费力的苦差事”,因而影响了积极性。但在主观方面,也反映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资金筹措方面,还存在畏难心理,担当不足、思路受限、方法不多,因而造成自身融资压力不断累积,各镇财政投入压力不断增大。

三是农路建管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农村路桥建设渠道较多,有交通部门的提档升级、政府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农业和水利部门的专项资金工程,还有镇村的一事一议项目等,形成了“五龙筑路”的格局。大家共同修路这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后续管护方面尚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除了列入交通建设工程的道路桥梁有专项养护资金外,其他农村公路的养护均下放到各镇自行负责。由于养护资金没有来源,又缺乏专业养护人员,许多农村公路建成后,属地管理的职能无法履行,长期处于无人管护状态,基层群众对道路管护监管职能缺位的反响尤为突出。

四是基层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亟待加强。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的增加,因车辆超载导致的农村路、桥、涵损毁现象时有发生,加上一些村民在路肩上垦荒种植,造成排水不畅,加剧了道路的毁损。一方面反映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特别是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亟待加强。各镇虽为属地管理主体,但缺乏专业人员和有效的执法手段,也没有相应的执法资格,“想管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职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考虑,农村公路的管理需要重新洗牌,大胆突破现有机制,探索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

三、对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策应区委重大部署,做好规划统筹衔接。结合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农村公交体系建设重大决策,对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对农村公路网络的提升完善,要把区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年度、地点和线路,做好农村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的衔接。目前我区生态旅游业、城乡一体化、农村电商发展等方面呈现出强劲扩张的态势,交通运输局要胸怀全局,放眼长远,主动融合,强化服务,为发展上台阶、建设新大丰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创新融资思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针对目前上级补助减少、区本级财政投入增长缓慢、镇村化债压力加大等实际问题,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研究,分析情况,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想方设法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积极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大胆创新融资思路,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两个一千公里”目标的顺利实施。要加强统筹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对管护所需要资金,一方面要通过涉农资金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提升保障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履行主管职能。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协调,化解矛盾,以保证各类工程的顺利实施。要保证与道路建设配套的各类辅助设施和标识同步配套到位,从源头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基层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养护管理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特别是要强化重点路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大对违反交通管制、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人和事的执法力度,依法把管护的职能切实履行到位。要做好与邻近县市区道路的衔接,切实解决断头路的问题。要加强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参考,促进整合交通、水利、农委、城管等部门的行政资源和执法力量,形成田、水、路、林、村“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农村公路长效管护落实到位。

四是靠前服务,加强文明用路法制宣传。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经常遇到一些涉及居民群众房屋、围墙、谷场等拆迁征地的问题,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形成统一的补偿标准,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群众遵规守法。要深入细致做好安全用路、文明用路的宣传工作,特别要明确告知周边农村道路、桥梁的载荷能力、通行限制等。对一些群众在路肩上种植,损毁路边绿化等行为,要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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