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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代表建议  给力民生幸福

大丰人大·(2015/10/9 11:26:56)·理论研究

——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几点思考

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是广大代表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与载体,也是人大和代表助推地方发展、给力民生幸福的有力抓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等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同时也是检验办理单位和部门落实人大意识的“试金石”。

现结合近年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体会,就当前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做好办理工作的建议浅析如下:

一、办理工作成绩

随着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在各次人代会期间,广大代表能够紧紧围绕地方大局、紧贴当地民生实际和百姓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剑指社会各方面;大多数承办单位部门能够依照办理规范和要求,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代表建议办理平台,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关地方发展大局和长远问题,落实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以让广大百姓“摸得到、看得见”的民生事项,赢得了群众和代表的普遍认可。现就大丰市人大办理情况来看,本届大丰人大履职以来,已召开四次人代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518件,这些建议既包括沿海开发、综合经济、城乡统筹发展等全市中心工作,也有涉及市镇交通道路等基础建设、社会保障、特殊群体救助等聚焦民生热点问题。通过多方面共同努力,518件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复到位,四年来代表满意率都在98%以上,年均建议办成率达63.9%,通过这518件代表建议办理,全市失地农民保障、大病医疗救助、饮用水安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技防城市建设等一批普惠民生事项得以解决,康平南路南延、全市16个重点路口红绿灯设置、新建城区配套设施建设、市区重点区域整治等多项民生工程相继实施到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成为该市人大推动地方发展、助力民生幸福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二、办理工作存在不足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代表建议内容本身、交办衔接、办理、督办等多个环节。目前,各级人大对代表建议办理较为重视,办理工作水平正呈逐年提高,但与法律要求和广大代表与群众期望相比,建议办理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不足:

1、代表建议本身。高质量代表建议是做好办理工作第一步。虽然,近年来各级人大注重严把建议“提出关”,通过会前组织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力促代表把准实际、提高建议水平,但代表建议质量参差不齐还是普遍情况。主要表现为这几个方面:“一句话”建议。这是目前建议质量不平衡的重要因素,有的代表所提建议一两句话、几十个字,语句不够通顺、存在错别字,“有案由、无建议”,缺少问题的分析、具体建议的提出;“拿来主义”建议。不作深入调研分析,简单“拿来主义”,直接复制先进地区做法,提出脱离本地实际建议,看似“高大上”、实则缺乏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身边事”建议。仅从代表个人或局部利益诉求出发,提出 “修门前路、建屋后桥”等建议,要资金、项目、提高待遇等,有的将一些应由代表所在地方基层解决问题带到上级人大会议提出建议。“临时动议”建议。会前不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不作认真调研,会中临时动议,人云亦云,造成建议重复,内容空洞,价值不高。“一事多议”建议。这是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给建议的精准交办带来较大难度。

2、建议交办环节。精准交办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前提和保障。但调查发现,因部分代表建议较为宏观综合、涉及到政府许多职能部门,需要政府统一协调督导有关方面共同办理。由于政府协调督导不够,把本该由政府方面协调解决的建议交一两个具体部门去办,致使承办部门互相推诿扯皮,让建议成了部门来回踢的“皮球”;也有个别建议由担任机关部门的人大代表所提的与部门工作相关但涉及全局性、需要政府协调各方配合解决的建议,却又转到提建议的个人所在单位,代表提代表办,最终办理落不到实处。

3、建议办复环节。办理工作不平衡。每年市县人代会上关于交通、城市建设、“三农”发展等建议多,这类建议事关群众直接利益,代表关切、群众关注,相关承办单位和部门普遍重视办理工作,经多年参与办理,也形成相对成熟有效的单位办理流程和方法;反之部分办理件数少的单位部门对于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办理质量不高。与代表面商沟通不到位。实行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三见面”是开展办理工作的必要步骤,也是把准代表意图、取得代表认可、提高办理实效的有力举措。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办理工作停步于“文来文往”,办前不与代表沟通,只单纯就文字办建议,把握代表意图不准确,造成办理效果偏离代表初衷,有的甚至“答非所问”;办中、办后不与代表沟通,征求代表对办理意见不充分,部分单位答复件“一寄了之”。重代表答复、轻办理实效。有的将办理工作当作阶段突击性工作,简单完成任务,办理工作不与本单位职能工作紧密联系,有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答复多以“正在研究落实”、单位工作汇报、解释客观原因等内容应付代表,较大挫伤代表履职积极性。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办理工作未能严格按照登记接办审核、调查研究、面复面商、书面网上答复并行的法定程序操作,没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面复面商,联名建议也没有逐一答复。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建议办成率与代表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办理工作缺乏连续性,对于需列入计划办理建议跟踪落实形同虚设;“就建议办建议”普遍,建议办理拓展性不够,由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代表建议所及问题出现“当年办成,来年又重复”现象。

4、建议督办环节。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所在,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基本保证。依法督办有待加强。《代表法》、《组织法》只对代表建议办理作拢统要求,各地人大常委会对建议督办规定多样、程序不一,承办单位依法办理意识不强、办理质量不高。督办形式单一。多以召开座谈会听取办理汇报为主,深入办理现场、实时了解办理实际不够。代表参与督办深度不广。满足于代表参加会议答复见面,直面代表不够,听不到代表真实想法和意见。督办手段匮乏。缺少有效督办手段,使得办理单位“办好办坏一个样”,对于办理不力单位和部门缺少有效钢性约束手段。

三、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重要职责,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针对办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升建议质量。强化培训指导。加大代表培训和引导力度。通过召开镇区人大分片代表培训、人代会前专题培训等,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小组等活动机会,多措并举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发动代表深入基层。要将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列为代表日常活动内容,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履职登记台帐,加大代表联系群众督促检查,确保代表沉下身子,知民情、听民声;加大代表参加大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两院”活动次数,努力拓宽代表知政渠道;引导代表争当“有心人”、关注身边事,并强化思考和提炼,努力提高建议针对性。协助把好“提出关”。从多年来人代会代表建议受理工作实践来看,由于人代会会期紧、审核把关人员少,在会议期间达到较好效果难度大。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应将代表建议的“审核关口”前延后伸,结合会前代表活动,尽早收集代表拟提建议,市镇人大共同审查把关;利用人代会后、交办前时间,帮助代表建议“把关”,提出完善意见并征得代表认可后交办。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出台统一的办理工作流程、工作考核等具体规定,同时要明确“一府两院”等办理单位责任、办理措施和要求,推动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扩大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好不好,代表最有发言权。要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新方法,充分发挥代表督办作用,直面代表听取他们真实意见,努力营造依法办理氛围,确保代表对办理不力的单位和部门敢于“说不”。

4、形成督办合力。政府及组成部门承办着绝大多数代表建议,因此各级政府应发挥好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将办理工作列入每年政府常务会议议程进行研究部署,明确科室和人员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应亲自参与建议交办、办理、督办全过程,针对一些所涉事项多、需多部门联合办理建议,做好督促协调,召开专门会议加以推动落实,对于代表关注度高的民生难点问题建议,应争取将其纳入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加以推动解决;人大常委会在抓好重点督办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要利用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对口联系优势,根据代表建议所涉内容,归口分类至各工委进行对口督办,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面上整体督办,变一个工委“单打独斗”为人大常委会全员参与督办格局,形成督办的有效整体合力,大丰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对口督办”模式一年来,取得较好成效。

 5、创新督办手段。开展办理工作考核。建立办理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从承办单位办理制度建立、办理领导小组成立、接件和办复时限、与代表面商率、代表满意度、建议办成率等多环节细化分值标准,并力争将其纳入地方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体系进行排名考核,使得建议办理从“要我办”变为“我要办”。灵活运用人大监督手段。除开展常规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外,应结合各地实际灵活采取专题询问、代表测评等方式进行督办,并针对一些事关地方发展大局、惠及地方群众并需要分年度计划实施的代表建议,筛选作为人大常委会会议来年审议议题,进行长期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得到真正解决或落实。强化舆论宣传监督。将开展宣传贯穿于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代表建议“三公示”(办前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人员公示;办中代表满意度公示;办成情况人代会公示),要对先进办理单位和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建议办理工作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也要敢于对后进单位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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