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1号议案督办工作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确定沈菊兵等11位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为第1号议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1号议案督办工作组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目前,全区正在大力推进1号议案落实工作,区政府居家养老全覆盖工程建设稳步实施,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现将1号议案督办情况向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一、1号议案办理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程度高。今年初区人大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关于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议案为2015年1号议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盐城市委常委、大丰区委倪峰书记和陈平区长,密切关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推进情况,多次到各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视察、调研、会办和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大玉同志任组长,各部门和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区民政局设立办公室,统筹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全区所有镇(区)都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镇(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受到我区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2、意见落实速度快。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1号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交办意见后,区政府围绕交办意见,迅速开展调研,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稳妥落实交办事项。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议案交办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2号)、《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9号)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部门和各镇(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1号议案交办意见在全区得到有效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会办1号议案办理工作,分析解决建设中存在问题,9月12日,区政府召开全区1号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推进1号议案办理的各项工作,争取年内全部实现围绕1号议案交办意见制定的既定目标。
3、组织办理措施实。1号议案确定后,区政府立即在大中城区就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开展试点建设,开通试运行“12345”居家养老服务热线。1号议案交办意见在3月31日交办后,区政府在4月9日组织召开全区居家养老工作推进会,政府办下发【2015】99号文件,明确1个主体目标、3项基本原则、6个主要任务、3点工作要求,细化和制定了1号议案交办意见任务及各镇(区)居家养老项目任务分解表,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7月10日全区召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基础工作标准。目前,全区老年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60%以上工作量,各镇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和人员已落实到位,已建成3个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2个普通型农村养老服务站,其余21个普通型服务站建设工作也已启动,政府补助服务对象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居家养老服务的申报程序及服务流程已公布实施,其他各项措施都在积极落实中。
4、议案办理效果好。1号议案交办后,从区政府、各镇(区)、责任部门到各镇社区、村居都能切实负担居家养老建设重担,履行各自职责,把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进行有机结合,实现了养老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大部分社区和村居服务站新建了图书阅览室、棋牌活动室、康复健身房、日间照料休息室和就餐助餐厅等设施,社区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社区内休闲保健、一般性疾病得到及时治疗的服务,娱乐需求也有了改善,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有了一定提高,传播了正能量,互助和友爱的道德风尚得以加强。截止9月20日,“12345”居家养老呼叫热线已受理服务电话2035通,派发工单939件,其中:大中城区已有加盟服务商55家,签约服务老人483位,自费购买服务现金消费1743元、居家养老服务卷购买服务支付42348元。督办组通过对1号议案建议代表的回访和调查,每一位代表对议案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组织测评的老年人中,有90%以上对区政府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取得的成效予以首肯。
二、1号议案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照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的总目标,结合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发展趋势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宣传广度和频次有待拓展。主要表现在涉及居家养老的内容,在传统平面媒体上宣传图片、文章不多,新型媒体上宣传视频、博文的出现频次少,在送戏下乡的歌舞中节目不多见,在镇(区)街头巷尾、乡村(居)社区看不到宣传标语,使得全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很多城市居民、乡村农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流程、优惠政策等不清楚,导致居家养老建设宣传工作的广度太窄、幅度不宽、效果欠佳。调查中,还发现有部分镇(区)的工作人员甚至对“12345”居家养老呼叫平台的很多功能及服务站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获取的补贴收入等政策了解不全。
2、服务内容和质量有待完善。对照大政办发【2015】99号文件规定,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和家政服务4大类22个小项,内容比较全面,但还有一些特殊服务项目未能考虑为助老的服务范围,如老年人的赡养、抚养、再婚、消费等合法权益的维护方面还不够健全;从服务质量来看,目前各社区配备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人数不足、素质不尽人意,多数人员,未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对心理慰藉、陪护等专项服务上不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不能做到让老人满意;还有个别老人反映“12345”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热线不畅、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
3、建设速度和标准有待统一。根据大政办发【2015】99号文件要求,2015年底,全区要建成14个标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各镇(区)推进速度不一,快的已建成运转,慢的尚未选址(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处所,调查发现,城区内除个别社区服务站活动处所设置在1楼外,其余各家的图书室、健身房、棋牌室等场所均设置在2楼,有的甚至建在4楼,极不方便社区及周边老年人到服务站活动和接受服务。另外,在新建小区内,多数开发商没有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预留或留足社区活动场所,有的即使预留了社区活动场所,也留在2楼,1楼的变成门面房出售(租)了,这会导致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站不能按照标准和要求发挥功能,将会影响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4、保障范围和力度有待加强。区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资金、运营费用以及养老服务补贴已经给予了充分保障,但与其他先进县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民政局的测算,我区每年投入的运营费用以及养老服务补贴大约需要900万元,而且还存在不能足额或及时拨付到位现象,可是人口老龄化比例超过我区的太仓市每年投入的运营及补贴资金接近5000万元,投入的相对不足导致我区受惠的老年人群数量少,政府购买服务的面不广。在政策优惠上,经电话调查,我区的国(地)税、国土、规划、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除了执行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外,均没有针对我区的养老服务实情出台新的优惠政策。由于我区非营利性社区组织建设先天不足,加之物业服务的缺乏,导致居家养老保障基础脆弱。在人员配置上,目前大多数农村社区服务站都是村(组)干部兼任,几乎没有专职人员,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少,社会志愿者、义工等服务力量单薄,养老服务跟不上需求。
三、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建议
为推进我区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幸福大丰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造浓宣传氛围,扩大宣传效果。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做到宣传有方案、有重点、有效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传播居家养老的总体目标、服务内容、流程、申请程序、收费、补贴优惠等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中有节目、网络上有博文、培训辅导有内容、大街小巷有标语,使居家养老服务的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责任感和决心,造浓全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氛围。
2、加大组织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区政府要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好全区的养老服务事业,要运用督查、考核、通报、奖励等手段,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管考核力度,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养老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大政办发【2015】99号文件精神,努力使各项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优惠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镇(区)要加大组织力度,明确各自责任,加快服务体系的建设速度;民政部门要发挥主办单位的法定职能和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和沟通协办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区政府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1号议案交办意见的各项要求。
3、增强社区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各镇(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要延伸各项服务功能,鼓励和发挥城区人民医院、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有利条件,尽可能地为老年人提供养护病床,满足更多失能、半失能、高龄及其他老人的养老医疗需求;要推进“医疗签约服务全覆盖”工作,全区60 周岁以上老人在年底前要全面享受到医疗签约服务。要拓展养老服务内容,畅通“12345”热线,通过呼叫平台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最大限度的运用好现有家政、保健、餐饮服务等市场资源,把城乡社区、服务市场和老年人需求紧密地联系起来。要发展社区养老、助老及掌握法律等专门知识的志愿者队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加强保障建设,放大服务效应。要科学规划,发挥已建成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重点解决现有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处所用房不足、设施陈旧、楼层较高等问题,提高养老机构设施利用率。对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部门要严格审批,依照规划留足、留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对城区老社区、乡村社区,政府要鼓励镇(区)将闲置的市政设施、旧办公楼、学校等单位闲置办公房进行改造,使之成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托老院等场所。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经费的财力支撑,争取把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及时支付和转移镇(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要提高和改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薪酬,稳定养老服务队伍,加大服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在职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水平,放大养老服务效应,使居家养老服务效益实现最大化。
5、发挥市场功能,促进改革创新。要发挥市场作用,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社会组织和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逐步建立起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要坚持福利化和商业化同步,引导养老企业、机构开发老年保健康复、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教育文化等服务市场,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产业,满足社会基本养老需求;要依照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适当建设部分高档养老服务机构,满足社会收入较高的老年群体的高层次养老需求。要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转型,通过实行公建民营、引进第三方管理等社会化运营方式,增强养老服务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上关于大丰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交办意见的督办情况,供委员们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