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社事工委主任 施建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倪巍山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市残联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社区负责人、残疾人代表、福利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日间托养、就业以及市托养中心建设现场,走访了三个残疾人家庭。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多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立足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了平等、参与、共享的局面,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残疾人工作连续三年盐城市排名第一,去年,被国家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
1、残疾人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建立了市、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工作服务机构,残疾人工作服务网络已初步建成。二是进行了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摸清了全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分布及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情况。三是认真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为符合残疾等级标准的残疾人换发了第二代残疾人证。
2、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力度较大。建成了能为30多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了正常的康复服务。各镇、村(社区)的康复基地也相继建立,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逐步展开。白驹、小海等镇残疾人托养站分别为10多名残疾人提供全托服务,瑞城国际花园残疾人托养点为20多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先后为1139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投资1300多万元能容纳110名残疾人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正在抓紧筹建之中,土建工程年内可望完成。
3、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市特校的特殊教育方式不断优化,教育水平逐年提升,教育效果比较明显。每年都举办盲人定向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生活技能培训等多种培训班,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和融入社会的能力。近三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十多期,培训残疾人500多名。同时还先后向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输送100多名学生接受教育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4、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每年都明确相关部门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定向职业技能培训、推介服务,初步形成了按比例安置、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向外地福利企业输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多元就业格局。近三年先后安置300多名残疾人在市内就业,向苏南福利企业输送70多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330多人。
5、残疾人扶贫工作不断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和一级重残人员护理津贴政策,每年对残疾等级进行严格评定,按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和护理津贴。二是为农村重度残疾人缴纳新农保和新农合费用,为城市重度残疾人提供医保,对在校重残中小学、高校学生进行补贴。三是实施“牵手工程”,组织机关干部与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脱贫。四是开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带动残疾人就业。五是为部分贫困残疾人赠送轮椅等生活辅助器具,为特别贫困截肢残疾人免费安装更换假肢,方便了贫困残疾人生活。
6、残疾人维权工作取得进展。建立了残疾人维权机制,大力宣传相关法律,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促进了残疾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加强,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市残联不断加强残疾人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合理的诉求,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利。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残疾人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建设幸福大丰目标、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残疾人保障法》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1、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不够,部分干群对开展助残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对助残工作的理解、支持、参与和对残疾人的尊重、关爱不够,助残扶残的社会风气需要进一步弘扬。
2、残疾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当前镇与镇、部门与部门之间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程度差距较大。有些镇残疾人工作机构不够健全,投入较少,残疾人托养、培训、扶贫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有些市直部门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不足。
3、残疾人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预算偏少。二是福利彩票本级留成未按规定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三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技能培训、文体活动以及残疾人工作机构运行等方面的资金也不足。
4、助残扶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残疾人生活的总体水平依然偏低,领取低保金的残疾人在低保人群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托养场所等条件限制,真正接受特教学习、康复和托养的残疾人比例不高。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对残疾人设置门槛,残疾人就业的难题尚未真正破解。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不够完善和规范,部分城市盲道断断续续,建设不够标准,一些公共场所残疾人专用设施不全。
三、几点建议
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我市目前共有残疾人4.6人,占人口总数的6.39%。残疾人是一个数量较多、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社会群体,没有残疾人的幸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大丰,没有残疾人的安居乐业,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因此,进一步改善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今后的残疾人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围绕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整合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资源,努力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残疾人综合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扶残助残的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动员全社会切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平等对待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宣传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残疾人先进事迹,引导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同时加强优生优育等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保健和安全工作,努力减少先天性残疾和因病、因伤致残。
3、深化残疾人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上级残疾人各项优惠扶助政策,增加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2009]11号《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保证福利彩票本级留成公益金不少于20%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研究出台改善残疾人民生的优惠政策,在水、电、气、广电、通信、医疗、公交等方面对残疾人给予减免优惠。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执行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支持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4、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要以“让残疾人同享民生幸福”为目标,着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尽力为残疾人多办实事。一是加快市残疾人抚养中心和各镇残疾人托养服务站建设进程,增加事业性服务人员编制,提高残疾人托养条件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扩大特殊教学规模,创新残疾人教学理念,尽力满足不同类型残疾人的学习需求。三是加大残疾人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注重培训的实用性,使更多的残疾人掌握生产生活技能,增强他们的自立就业能力。四是通过严格执行税收优惠、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5、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要加强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歧视残疾人、贬低或侮辱残疾人人格等行为要予以批评教育;对城市道路无障碍通道建设不全、不规范、公共场所无残疾人专用设施等情况依法责令限期完善;对侵害残疾人利益、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虐待、遗弃残疾人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供各位主任、委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