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和《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委对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和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913万元,完成预算372380万元的102.02%,比上年增长19.83%。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9203万元,完成预算759525万元的90.74%,比上年增长15.0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792000万元,其中:上年滚存结余63297万元,当年财力6748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000万元,调入资金348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920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75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70322万元,市本级财政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193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55114万元。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 27224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551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655万元。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实现职工养老保险等7项社保基金收入178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6.75%。市本级实现社保基金支出148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6%,增长19.1%。市本级社保基金当年结余30750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56669万元。
审查情况表明,2014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市本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大丰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增幅不大,税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财政收支核算不够真实,少数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够完整规范;镇级经济发展有待加强,镇区占用财政资金比重较大,财政平衡难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
市审计局在充分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审计思路,突出预算执行中的重点和热点,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预算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局提出的意见,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要强化跟踪督查,并依据省人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几点建议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管理,做好下半年的财税工作,财经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分析当前财政形势,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要认真做好当前经济形势分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活财政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企业技改和科技创新,全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收入结构分析,加大应税收入征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注重提高税收收入占比,着力提升可用财力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增长,保证各项重点支出预算安排,保障民生领域投入。同时,要积极研究探索财政对镇区经济的调控支持方式,合理优化账务处理。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积极构建强有力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加速把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加快推进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政府投资预算的支出范围,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属于部门工作性质的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细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早编细编2016年全口径预算,及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市政府、财税部门和各预算单位一方面应加强对影响收入增减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对可用财力的构成做出科学的预测,增强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程度;另一方面要从年头抓起,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人代会批准的财政支出预算得到有效执行。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在保证财政运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暂存暂付款的清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省拨、市级财政专项结余两年以上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努力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视政府债务监管,积极防范财政债务风险。
(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切实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市审计局依法履行职责,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保证财政收支行为合法性和规范化。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确保审计监督全过程、全覆盖。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监督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财经监督工作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