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市人大对市住建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小组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依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住建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专项工作评议小组,自6月份来,在市人大常委会江波主任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电话随机抽访、登门走访、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市住建局本届以来的履职情况,特别是规划管理、收费管理、行业管理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本届以来,市住建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努力,特别是近两年来的服务改进和提高,得到了大多数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自身职能。认真编制《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对今后全市发展进行了新的定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把准了方向。突出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城市色彩规划、城市防灾抗震规划、城市特色空间等专业规划编制。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延伸规划管理职能,指导各镇在完成城镇总体规划、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沿海发展规划和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宜居、通畅、低碳、生态”的要求,完善和提升原有规划,使功能定位更加准确,规划布局更加合理,设计风格更加新颖。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力支持园区企业和项目发展,主动积极抓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重视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履行自身职能。
二、服从服务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城建重点工程。
近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积极筹措城建资金,实施了一批功能完善、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安居工程、绿化景观等城建项目,并主动承担奥体中心、知青农场青少年教育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使得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品位档次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完成5大类56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投资55亿元,鸿基汇金购物广场商业街改造提升、幸福菜场、常新北路、人民南路、黄海东路和健康路改造等工程已经竣工,新村路、康平南路、知青农场青少年教育基地、大四河综合环境整治、城西卫生服务中心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
三、重视民生改善,加强保障房建设。近年来,市住建局立足民生优先,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廉租房建设为主,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供给相结合,覆盖本地及外来人员的住房保障体系,千方百计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今年已实施新东苑小区二期、德惠花园保障性住房7.85万平方米,主城区润富花园、万和花园、同福花园拆迁安置房5.59万平方米,对在建项目实施抢工会战,打足机械人力,日夜赶工,确保今年年底全部竣工。
四、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一是优化审批程序,服务企业发展。对各类审批程序作了尽可能的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天压缩到12天,详规审批与立面效果图审批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区园房屋工程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由原来的12项资料精简为6项,质量监督资料由原来的8项精简为4项;各类房屋登记手续的办理时间也都至少缩短了一半以上。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完善网上楼市,确保相关信息准确、真实、及时。三是扶持本土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按照“调整规模、调控结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产业管理,今年先后培植一级、二级总承包企业各1家,新增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专业承包企业5家。四是规范中介服务,创新物业管理。加强对规划、审图、房地产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明确要求各中介机构在省定收费标准内收取各项服务费用。以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开发单位前期物业招标行为,通过组织开展评先树优、创优达标,严格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二、存在不足
一、在规划管理方面。一是规划的权威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是全市城乡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品位决定着城市建设的格调和档次。大丰作为一个致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新兴港口城市,必须有一个与此相适应的高品位的、管长期的规划,一经审批后就要严格实施到位。而我们大丰的一些小区刚建一两年,由于对车位的规划不足,小区内的道路现在车满为患,不少绿化被损毁;一些城区道路新建不到一两年,就要拓宽翻新。所以规划要放眼长远,起点要高,真正起到先导引领管长期的作用。二是项目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调查中有些企业反映住建部门内设机构较多,且相互缺乏沟通,工作流程复杂、审批环节较多、办事周期较长。从客观上看,不少项目因为要素制约、要件不全,按规范步骤难以报批,给住建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而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压力增大,不少投资者投资意向降低,招商引资机遇稍纵即逝,市委市政府对职能部门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创新思路,强化服务,以项目落户为目标,推行“容缺预审”和“并联审批”。但从执行住建法律法规的角度看,由顶层制度设计延伸而来的层层把关、环环审批的工作方法,也是保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须的程序,这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一些项目的实施进度。所以住建部门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善于谋划,想方设法为项目落户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二、在收费管理方面。调查中我们没有发现住建部门存在违规乱收、超收行政规费的现象,对中介机构收费也是要求控制在省标上限以内,一些项目还有所下浮。但由于住建部门对行政收费和中介收费的区别,项目办理流程所涉及自身收费的标准和依据,以及对中介机构依据市场规律进行的收费行为的引导、协调、监管职能等内容宣传解释不够,引起了一些误解和负面反映。一是反映收费项目较多。项目从立项开始,要经历用地红线测绘、厂房规划设计要点、平面规划、设计审图、环评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建筑面积核算、测绘成果图等多个收费环节,一些业主觉得这是环环收费、处处要钱,而这当中有些费用是中介收取,有些费用是其他部门收取,并不完全是住建部门收取。二是反映部分收费有重叠。有些投资者认为厂房做过平面设计和建筑施工图后,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厂房规划设计要点这一环节的收费,而我们与住建部门多次核实,大丰对规划要点早已不收费;有些企业由于手续没有办理到位就开工建设,住建部门通过到盐城以上有司法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司法安全鉴定,以此作为前置条件补办手续,这本来是创新工作思路、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好事,但有些企业认为在边建边批、先建后批的过程中已缴纳过不少费用,再缴纳22元/㎡的安全鉴定费是重复收取,而这个安全鉴定费是鉴定单位收,并不是大丰住建部门收取的。出现这些情况,就是因为住建部门的解释说明不够清楚,或者是一些中介机构在执行新旧规定的衔接上出了问题。三是反映收费弹性较大。不少服务对象反映大丰的中介机构收费往往要比周边县市区要高出许多。我们通过了解发现,有些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时,的确是按省标上限开价,然后经过双方协商,几个回合下来降幅可能就会很大,而事实上住建部门要求大丰的中介收费要以省标上限为界,只要中介机构不越限收费,在上限和下限之间随行就市地讨价还价,是市场规律的正常现象,也是政策许可的正常范围。在这一点上,市住建部门不仅自身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而且还要指导和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推介,以消除误解。四是反映同类项目有重复。比如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投产要经历三次测绘,办理土地证需要用地红线图测绘,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建筑面积核算,办理房产证需要房产测绘成果图。这三次测绘虽然针对的是同一对象,但实施主体、开展时段、采用标准及功能用途都各不相同,如办理土地证用地红线图测绘是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前置,工程建筑面积核算和房产测绘是两套不同的计量体系和标准,在现行审批程序下,可以作为相互佐证,但却不能合并或省略,住建部门也应作出相关说明,以避免给业主造成重复测绘、重复收费的错误印象。
三、在行业管理方面。我市房地产及工业项目建筑市场比较繁荣,建筑体量较大,但本地的房地产、建筑、物业管理、中介机构等相关行业和企业普遍存在数量少、规模小、资质低、无品牌等问题,与周边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而且还存在借资质、层层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所以亟待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培植扶持。对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方面,要在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间找到一个准确的衔接点,形成有效抓手,加强管控、引导和规范,一方面促进中介机构规范运作提升服务质量,一方面为中介行业自身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在扶持中介机构发展方面,也急需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加竞争”机制,比如大丰目前仅有一家审图机构,在全省也是唯一一家改制成民营企业的审图机构,但大丰的同级资质审图市场却因为省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未同步放开,这就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社会各界对此反响较大,住建部门对此应及早拿出一个较为稳妥的处理办法。
四、在服务效能方面。一是窗口作用要进一步发挥。目前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住建局窗口的实际作用更多的是受理而不是审批,规划许可受理后还要到局里一步步的走程序,经过四个管理人员点击才能生效。二是工作环节连贯性要进一步加强。不同科室之间的服务相对独立,相互配合协作不够流畅,信息不能共享,前来办事的群众往往会在窗口与窗口之间来回排队。三是对中小项目的服务要进一步重视。对“两区”和重特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一站式服务,但对其他园区和中小规模项目的服务还存在手续繁、办理难、周期长等现象,一些项目因此进展缓慢甚至耽搁。
三、几点建议
一、及时编制规划,严格审批和执行。规划的编制上要有超前意识、远见意识、品位意识,着眼大局,及早谋划;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加快总规的送审进度;对于城市污水管网规划等类各专业规划,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衔接,确保规划编制精益求精。规划一旦通过审批,就要认真对照执行,加强核查,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大工作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住建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通过法制宣传,让企业法人、社会各界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一方面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一方面加深对住建部门工作方法和程序的了解,以及执行住建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住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宣传,增强住建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特别是遇有误会和不解时要及时走出去,加强沟通,开展互动,多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变更和容易混淆、似是而非的收费项目,更要及时、细致、明白、全面地告知服务对象,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读误解,增进群众、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对住建工作的知晓度,努力构建全民理解、支持、认可住建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中介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建议建立收费公示制和收费告知制,将各相关收费标准、执法依据公布于众,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把收费的项目、减免的依据以收费告知书向收费对象明确通告。要按照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规定、市场行情和周边县市情况,指导中介机构制定合理适度的收费标准,引导和规范市场竞争。对各项中介收费项目要进行定期审核,可收可不收的一律不收,确有重复的一律合并,已经过期的一律取消。本着依法依规、执行政策、兼顾效益和公平的原则,在推行差别化服务时尽量做到张弛适度,前门开足、后门堵死,该收不减、不该收坚决不收,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收费环境。
四、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发挥窗口服务作用。要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增加窗口审批权限,使得服务对象通过窗口就可以办理大部分甚至全部审批手续;窗口设置顺序要与办理流程顺序一致,第一个窗口受理,最后一个窗口办结,不要交叉跳跃来回穿插;要将项目审批流程、各个环节所需资料、办事程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每个环节所需要的公示时间及办结时限等内容进行全面整合,编成细致的项目服务手册,化繁为简,真正达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效果,从根本上扭转各界对住建部门办事难的负面印象。二是加强内设科室协作。在保证因工作需要所设定的相互制约和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增强科室内部工作的连续性,人员轮岗变岗要充分交接、无缝对接;各科室间也要加强协作配合,不仅要做好本科室的审批服务工作,还要清楚自己上下游科室的审批环节、需要哪些材料,以便提前告知,让服务对象能够提前准备。要根据效率优先、方便群众的原则,力求使内设机构之间职能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抓大”的同时不能“忘小”。要换位思考,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在优化对重点项目服务的同时,对中小企业和项目的服务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以上报告,供评议参考,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