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 查 报 告
——2009年7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2009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委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实地察看了部分代表建议办理现场,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听取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办理工作成绩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34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会议决定,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1号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闭会后审议,其余均作为建议处理。133件建议,有132件建议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从代表反馈的情况看,共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73份,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57份,基本满意的16份。 二、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特点 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调查和座谈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各单位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部门能及时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积极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交通局、财政局、环保局等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落实专人对代表建议的内容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分类,细化到具体科室。承办工作人员态度积极,认真办理,都能按照法定的权限办理,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办复。 2、重点督办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办理质量。今年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议案和建议,除1号议案外,把“完善医疗保险、统一部门管理”、“加强道路安全教育、提高公民安全意识”、“农村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三个建议列为常委会领导牵头、各相关工委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的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1号议案及重点建议的办理,每季度都有办理情况汇报,各相关部门在第22次主任会议都作了专项汇报,取得良好的效果。
3、改进办理方法,注重办理实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实际,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办理方法,采取了登门走访、实地考察、约请座谈等形式,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把重点放在问题的解决以及根据代表建议改进工作方法上。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市交通局是历年建议办理的大户之一。今年共办理代表建议25件,该局在办理过程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证,并约请代表到办理现场,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一起商量后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市水利局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白驹圩区封闭工程建设的建议中,邀请相关部门与代表到现场会商,想方设法支持30万元,解决了代表提出的问题。二是加强与代表沟通,力争让代表满意.市劳动局邀请代表上门办理,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市财政局采取与代表电话或当面沟通的方法,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市规建局主动接受代表监督,邀请代表视察办理现场。通过上述开门办理的方式,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严格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市规建局通过开好四个会即会办会、交办会协调会和督查会,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局实行“两上两下”制度,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方法,做到落实有力度、答复有深度,确保办理质量。 三、存在问题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办理工作的现状与广大代表的期望值还有差距,书面答复的满意率与实际问题解决的满意率之间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办理代表建议放到应有的位置,存有搪塞应付现象;有的单位承办人员经常变换,程序不够规范;有些答复件生搬文件和规定,措词强硬,让代表难以接受;个别单位答复角度错位(如把代表的议案说成提案),还有个别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办理不及时。 2、少数单位办理方法单一。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仍满足于“你问我答”的文字答复,办理形式单一呆板,对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缺乏调查了解;有的单位对建议答复为“争取尽快解决”,“力争列入计划”、“可望得到解决”,答复简单笼统,而无实质性内容。 3、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单位仅重视答复代表,但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就仅止于答复,并未按照答复去抓落实;有些承办单位虽然按规定时间向代表作了答复,但强调困难的较多,代表建议真正得到落实的少;个别单位对办理建议的计划和措施较好,但答复后的续办工作跟不上,抓落实不够,甚至有“一答了之”的现象。我们了解到,不少代表虽然给了满意的反馈,但对建议本身的办理并不满意。总的来说,代表建议的落实率不是很高,还有待改善。 四、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为此,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我国政治制度的要求,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有关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需要重申的是,必须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按照登记、交办、催办、审核、答复、立卷、归档七个环节开展承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交办会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要建立和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工作考核制等工作机制。继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重视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做好办理工作。
3、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承办部门要变从形式上重视为实质上重视,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实效”的倾向。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能只满足于答复,要抓好落实,提高办理质量。特别是对创造条件能办好但未落实的建议,要抓紧时间落实。在办理过程中,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开门办理,要通过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办公等,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系,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真正形成合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 4、要进一步加大协调的力度。 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时,需要协调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意见,这样才能使承办工作更有效。对代表年年提且难落实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措施逐步加以落实。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政府要搞好协调,有针对性地搞些专题调查。统一口径,明确答复,以便使这些建议不再年年提,年年没结果。 5、要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监督的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对办理情况、答复情况的检查落实,不符合要求的,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督办部门要对所有的办件进行回头看,逐件审查,对可能办理落实的建议要加强督办,一抓到底,增强办理实效,提高A类办件的比例,让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