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丰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中镇光明村党总支书记 焦恒昌
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总舵手,他是服务民生的大能人,他是敢讲实话、做实事的好代表,他就是连任区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的焦恒昌,2012年3月在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又光荣的当选为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多年的履职实践,让他深感“人民代表”这一职务的份量和责任。
人民选我当代表,就要不负重托,履职尽责。焦恒昌深深认识到,代表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是选区人民对他的信任和支持。表达人民的心声,代表人民参政议政,责任重大。多年来,他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的学习、倾听选民心声、了解选民诉求。10多年来,每年都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1-2条,这些议案、建议和意见包涵了农村绿化、村镇建设、秸秆利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设、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表达了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所愿所盼,都得到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其中2012年关于加大绿化工作的管理和投入力度的建议、2013年关于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的建议被区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优秀建议。作为区人大十四届的常委会委员、代表中的代表,赋予了他比其他代表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多年来的代表履职经历让他有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强烈政治意识。他积极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踊跃发表意见,每次常委会前都认真调研,以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审议做好充分准备;年年围绕热点难点,撰写调研报告,并多次在人大“三好评比”调研好成果活动中获奖。
人民选我当代表,就要干出实绩,造福百姓。焦恒昌始终牢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代表,在忠实履行代表职务的同时,更要身体力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近几年是光明村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光明村从没有一条好路、没有一条好河、没有一座好桥、一身债务“四个一”的穷村、乱村发展到2013年底道路硬化率、危桥改造率、河道清洁率、人民群众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满意率四个“百分之百”的根本转变。目前,全村正按照土地经营规模化、绿化网格化、水质清洁化、便民服务规范化、农业服务标准化、争取实现村级经营收入突破100万元的第三个三年规划目标,奋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光明村实现了从乱到稳、从稳到和、从和到优的根本转变,现在正在向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光明迈进。2011年起,光明村由2006年的全镇排名倒数第二,连续五年在大中镇综合考核中进入综合先进行列。
人民选我当代表,就要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作为区人大一名老代表,他始终把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作为自己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用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接受人民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建设幸福大丰,争当模范代表”为主题的“五个一”、“五争当”活动,他都带头积极参与,主动深入基层,为企业化解矛盾,为群众解决困难,接受选民监督。他多次代表村民,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先后投资800多万元,大力度推进全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解决逢涝必淹入手,建成了三个防涝排涝小区、4座排涝站,打破了全村逢涝必淹的困局;疏浚拓宽沟河18条、14000多米,疏拓竣土方达到30多万立方,全村境内有问题的沟河基本处理一遍;改造危桥14座,机耕桥5座,完成村庄道路水泥硬化20公里;化解了180万元的村级债务,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幸福感不断提高,让光明村真正走向了“光明”。他表示今后将更加忠实履行代表职务,切实承担起代表职责,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牢记于心,落实于行。
(孙素芳 陈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