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议案的工作情况汇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01 更新时间:2013/9/29 10:30:20

2013年9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大丰市人民政府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沈菊兵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整合资源、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力度”的代表议案,被确定为1号议案。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号议案的交办意见和要求,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充分研究讨论,科学制定办法,完善推进措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受市政府委托承担1号议案具体办理工作。现将1号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号议案具体办理情况。

截止9月10日,全年累计救助4877人次,支出救助金1595.97万元。其中平台救助3475人次,支出救助金375.87万元,“因病而又无力自救助的城乡居民”救助1402人次,支出救助金1112万元,资助1544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出参保费108.1万元。从目前救助情况看,2013年救助将突破2500万元。

1、凝聚部门合力,共建救助平台。从2009年7月起,在人社、卫生、财政、民政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即:前六种医疗救助对象,全部录入人社与卫生医疗保险报销系统,当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后,可实现医保报销与救助同步结算。今年,为了使救助对象与救助情况的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更新,我局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救助平台的建议与方案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与南京超薇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按照方案的时序进度,进入系统开发流程设计阶段。

2、完善救助办法,提升救助实效。根据市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第五次完善《大丰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大政规发〔2013〕4号)。一是加大平台救助对象救助力度。由原来5000以下、5000-10000、10000元以上分别给予40%、50%、60%救助,全部提高到60%救助。二是突出重点救助。对城市下岗人员、低保边缘户在救助时,救助起付线下浮40%。三是加大核查力度。对第七类对象增加家庭收入核查,抽查率不低于20%。

3、强化制度衔接,健全保障体系。医疗救助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同时,作为补充与兜底作用的“慈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医疗救助制度为主,慈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救助体系。

二、议案办理的主要措施。

我市从2008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精心指导下,通过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先后五次完善医疗救助办法。特别是今年,市政府将医疗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对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为使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的可持续开展,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医疗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方面,是保障困难群体能够看得起病,防止“贫上加病、病贫交加”;另一方面,是防止“因病致病、因病返病”,对群众患重病后给予适当补助,降低就医成本,缓解就医压力。

2、理清办理思路。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和重点是要把建议所提的事项落到实处,为此我们着力做到“三个到位”,建立工作机制。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提上重要位置。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三是承办职责到位。将建议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明确了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建议特别是一号议案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3、加大资金投入。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并随我市经济发展与医疗救助需求逐年增长。近年来财政累计投入2264万元,其中201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达700万元。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明确提出救助支出需达到2000万元。

4、推进制度建设。通过近两年不断探索与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有了质的提升,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一是救助对象全覆盖。包括七类困难群体:1、农村五保户、城镇包养户;2、城乡低保对象;3、农村建国前老党员;4、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6、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城乡居民。今年又将城镇下岗职工、低保边缘户纳入第七类救助对象范围。二是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取消城乡差别,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且救助标准达到省定要求。三是封顶线创新性。前六类对象无起付线无封顶线救助,体现特殊救助。第七种对象的动态封顶线做法是我市医疗救助办法的亮点。以医疗保险部门报销补偿金额的百分比作为救助封顶线的制度设计,是基于不同救助对象“药品目录内外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各不相同,因而,医保报销补偿金额和个人自负金额也各不相同,继而,享有的救助封顶线也就不相同。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在于宣传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将医疗救助相关救助条件与标准、申请办理流程印成宣传手册发放基层群众手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2、提高救助效率。加快平台建设的步伐,早日实现人社、卫生、民政联网运行。达到人员信息、救助信息、救助统计即时更新的效果。统计确认城镇下岗职工、低保边缘户基本信息,将这部分人群纳入平台救助,减化申请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同时增加平台救助支出,达到省民政厅平台救助支出占总支出80%的要求。

3、探索门诊救助。为保障困难群众门诊就医,加大源头救助力度,根据代表提出“关于对一些常年生病但又无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研究制定大病门诊救助办法”的提议。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可操作性强的门诊救助办法,逐步开展门诊救助,保障源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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